作者:笑林趣史
明朝末年,天下大乱,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产生了几位突出的领袖人物。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李自成和张献忠了。这两人一个建立了大顺朝,攻破了北京,一个建立了大西朝,占据了四川,均对明末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不过,两人虽同是农民军出身,但个人风格却迥然不同。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张献忠阴险狡诈,嗜杀成性。李自成则颇有谋略,不嗜杀人,较为仁义。其实这样的看法是片面的,起码对李自成是,真实的李自成也有和张献忠一样残暴的一面,历史上,李自成可是与他的士兵们一起把人肉做成下酒菜吃的。
那是崇祯十四年,即1641年。李自成率领军队攻打河南洛阳。农民军进攻了一天,但奈何洛阳城高墙厚,防御极其稳固。正当李自成焦急不已的时候,守城的明军内部却自己发生了哗变,竟自相残杀起来。李自成见状大喜,立刻命令军队趁机攻城,此时的明军早已丧失斗志,纷纷投降,洛阳城就此攻破。
一进城,李自成就立马派人去捉拿一个重要人物。这个重要人物是谁呢?就是就藩在洛阳的福王朱常洵。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三儿子,母亲是郑贵妃。由于万历极度宠爱郑贵妃,自然对朱常洵也是宠爱有加,曾一度想将其立为太子,由此万历甚至引发了“国本之争”的政治事件。可见,万历是多么宠爱朱常洵。到崇祯时期,朱常洵因为是崇祯的皇叔,朝廷更是尊崇有加,成为了当时地位极高的藩王。李自成之所以攻打洛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捉拿这个地位尊崇的王爷,借此打击崇祯。
在李自成的命令下,士兵很快就在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内抓住了朱常洵和其一众女眷。当朱常洵被抓到李自成面前时,李自成本想羞辱他一番,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朱常洵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趴在了地上,并且完成了磕头、哭喊、求饶一连串神态转换,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堪称“窝囊界”的典范。李自成见他如此窝囊不堪,又看他身肥体胖,遂灵机一动,命士兵把他绑上,剥光洗净,又从后园弄出几头鹿宰了,与福王朱常洵同在一条巨锅里共煮,美其名曰“福禄宴”,供将士们享用。于是,福王朱常洵就像大闸蟹一样被放入到了大锅中慢炖,李自成和士兵们则笑着看他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肥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直至变成了他们的腹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