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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历史有年轮收集编辑:贪污
在历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对贪污腐败最为深恶痛绝的一个。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作为一个前平民,嫉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开国帝王,他的痛恨既源于对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基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烂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建立起来的统治基础。
朱元璋
朱元璋采取了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来惩罚贪官。他生性苛细,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翻开《大诰三编》,你会看到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有这样一些赃物,“收受衣服一件,靴子三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网巾一个,袜子一双”。官员犯了其他的错误尚可饶恕,唯有贪污绝不放过。在反贪运动的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银子的,就剥皮楦草,摆在衙门前示众。按说这一规定已经残酷至极,不想他后来公布的政策更为极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对于贪污的官员,朱元璋宁可杀错三千,不会放过一个。他规定,凡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知道全部弄清案情,讲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这样做固然可使贪官污吏无所遁形,但是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容易生出弊端,审理案件的人为了讨好皇帝会十分严酷,办理案件株连蔓引,往往伤及无辜。从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数次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诸如洪武四年甄别天下官吏,洪武八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声势都相当浩大,两案连坐被冤杀的达到七八万人。
朱元璋惩治贪官
由于杀得太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几年居然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没有到终考就被贬黜或者杀头。用朱元璋的话来说:“自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所设司官,还没有做满任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