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林语堂先生开始用英文创作《吾国与吾民》。
先生最初的目的,是要向西方人系统地介绍中国的社会生活和文化哲学,让西方人对中国有一个比较全面而客观的认识。但对中国人自己来说,如果想要宏观地了解我们的社会和人民,这本书也不失为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本书一共分上下两部。上部主要分析中国人的性格,下部主要介绍中国人的生活,由此牵引出历史、宗教、艺术、哲学等等一系列基本的问题,说它是宏观介绍中国的一部小小的“百科全书”也不为过。
也正因如此,我们无法在这篇小文里非常全面地介绍书中的内容,全书九章六十一节,每一节的论述都十分精到,勉强取其要点的话,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注重现实的人生理想,一是无孔不入的家族制度。
想要考察一个民族的特质,一定离不开对人生理想的探究。
有句话说“文化就是活法”,所谓人生理想,即是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命的归宿究竟在哪?对此,先生给出的解释是:对中国人来说,人生理想在于乐天知命以享受朴素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与和谐的社会关系。
传统的农业文明使我们更加注重现实世界,而不是像欧洲的海洋文明那样富有探险和进取精神。
我们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对文明的恐惧,而更愿意享受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
我们无意去追求渺茫的天堂,而是着眼于我们脚下的土地:中国人爱好此生命,爱好此尘世,虽然它是如此的美丽,又是如此的哀愁。在这个生命中,快乐的时刻是无上的瑰宝,因为它是不肯久留的过客。养生送死,嫁娶疾病,早曦晚霞,烟雨明月,中国人总是在尘世中忙忙碌碌,不得安息。
在此人生理想之下,先生把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概括为“圆熟”、“忍耐”、“无可无不可”“老滑俏皮”、“和平”、“知足”、幽默”、“保守性”八个方面,并具体分析了这几种性格的优点和缺点。
其中,让人尤为难忘的是中国人的“冷漠”。当一个孩子长大成人之时,欧美的母亲会对他说“要挺胸抬头,直接了当的地回答别人的问题。”但我们的母亲常常会说“少管闲事”。
这种“自扫门前雪”的冷漠,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在儒家思想的长期影响下,我们的社会更加强调教化而不是法治。在漫长的皇权统治时期,中国的个人权益一直缺少法律的保护,而冷漠也自然获得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这一问题也贯穿了整部书的始终,在下部讨论社会生活的篇章里,先生把“家族制度”看做了所有问题的根基:不管是法律的不完善,还是公共精神的缺失,甚至的人情社会和妇女问题,都可以在家族制度中找到根源。
在中国,每个家族实际上都是一个互助的小组织,一个功名利达的人做了官,常常把好差事留给自己的亲戚,这在家族内部看来,无疑是十分“光荣的”,至于这种行为是否损害了外人的利益,则很少有人去考虑。任何有利于家族的行为都可以被说成是“有公心”、“讲情面”的。这种情面既然可以应用于自己的亲戚,也自然可以惠及自己的上司和帮自己办事的人,也就自然而然发展成了几千年来一直存在的人情社会。
家族制度消磨了社会意识和公共精神,使中国人自始至缺乏法治和权利的观念,任何法理的东西都被中国人所讨厌,因为它缺乏“人情味”,即使是现代的中国,如何完成人情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型,也依旧是一个复杂而艰深的问题。
当然,除了人生理想和家族制度,林先生还进一步讨论了中国的佛教、道教、文学、书法、绘画、建筑、饮食等一系列的内容,同样是讲我们的人民,林先生的语气并不像鲁迅先生那样深沉,也不像柏杨先生在《丑陋的中国人》中那样激烈,先生以他一贯的风趣幽默,像一位贤人隐士,默默地审视着整个中国,但这平和的语气中流露出的温柔与爱意,足以使我们每个人心惊动魄,进而引发出无限的感慨和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