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期管理边疆地区的土官,明朝政府是如何应对的?

对于长期管理边疆地区的土官,明朝政府是如何应对的?

作者: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郑成志

在历史上,我国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古代时期,封建王朝为了稳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多采取羁縻政策进行管理。这一政策发展到元代时期,经过整理形成了土司制度,并在之后形成惯例并延续。明朝建立之初,对于原来元代所设置的土司都予以承认并且保证其原有的地位。这种处理办法一方面是为了尽快统一国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稳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局势,从而对原有制度的承袭和对当地土人的安抚。与流官制度相比,土官制度毕竟存在较大的不足,不断世袭的土官家族实力不断增强,也逐渐成为影响当地稳定的隐患,明代时期也多次出现土官作乱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明代也在局势不断稳定的前提下,开始裁撤土官设置流官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即改土归流政策。

明太祖朱元璋

明代的改土归流,最早出现在洪武元年,即1368年,当时明太祖朱元璋即废除了广西的忻城土司,在当地改设流官知县,这也是明代改土归流的开始。其后,在永乐十一年,永乐皇帝废除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并邻境之地设思州、思南、镇远、铜仁、石阡、黎平、乌罗、新化八个流官府。正统八年,在云南废除鹤庆土府,改设流官知府。弘治八年,在四川废马湖土府,改设流官知府,这些都是明代改土归流的实例。

明代土司墓出土陶俑

在明代的改土归流活动中,废除土官改设流官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原因当属土司作乱而引发的改流。明代时期,随着土司的不断承袭,其家族势力也日渐庞大,这种情况也就导致了地方局势的不稳,部分土司拥有强大的武力,一旦作乱,即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耗费财力和民力,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作乱的土司被平定,那么往往就会裁撤当地的土司从而设置流官以治理地方。其次,由于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斗或者土司之间的争执倾轧,抑或是土司触犯国法,也会导致中央政府对于该地土司进行裁撤,并设置流官管理地方。再而,由于土司是可以承袭的职位,都是在其家族内部世袭担任,所以一旦出现土司家族绝嗣的情况,那么该土司家族自然也就无法被继续承袭,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也就理所当然的撤废该土司,从而设立流官以进行管理,这也是改土归流过程中非常顺利的一种情况。而在所有情况当中,改土归流最为顺利的方式当属土司自己请求改土归流,当然,由于土司家族拥有着强大的利益,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最为少见的一种。除上述情况之外,由于土司辖地居民过少,或者人口经过稀释之后土人比例太少,亦或是土司能力太差,不足以管理地方,也都会出现改土归流的情况。

播州土司杨铿墓志盖拓片

参考资料:

1. 张滋润,试论明代改土归流的影响,金陵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

2. 王文光,李吉星,论明代云南的改土归流,思想战线,2014年06期

3. 王强,明代西南地区改土归流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编辑: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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