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越军死在他们自己的枪下,正所谓死得其所

“立足现有装备战胜敌人,同时注重从作战缴获中不断充实和改善自己的装备。”这是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关于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指导思想明确提出:从敌人手中夺取武器补充、加强自己,利用缴获的武器打击敌人,是提高战斗力,克敌制胜的重要方法之一。

我军在进行1979年的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时,步兵分队的轻武器尚未完全实现自动化。一个班(9人)装备3支56式冲锋枪、4支56式半自动步枪、1挺56式班用轻机枪。而越军一个班则装备有冲锋枪6支、40火箭筒1具、M79榴弹发射器1具、轻机枪1挺。很明显,我军步兵轻武器在火力强度和持续性方面均不如同等建制的越军。

我军步兵指战员在激烈的战斗中,很快意识到了自身火力不足的问题,于是果断地使用了在战场上缴获的越军武器,此举有效地增强了火力,取得了克敌制胜的明显效果。

1979年2月21日下午,陆军122师364团以3营担任主攻,向朔江之敌发起了最后的攻击。根据营的部署,7连和8连一个在右一个在左,沿公安屯南侧无名高地山腿实施并肩突击。

7连2排4班在进攻发起之前调整了组织和武器,将原来的三个战斗小组合并为两个,全班步枪手都改用在前一阶段战斗中缴获的冲锋枪。尔后秘密运动到距离4号高地北侧山腿第一道堑壕约200米处的一个挂地里,占领了冲击出发阵地。在上级火力准备结束之后,4班向越军发起了冲击,当距敌30余米时,几支冲锋枪一齐开火,毙敌7名。

遭到攻击的敌人从北侧以一挺重机枪向该班猛烈射击,企图阻止他们向纵深发展。4班立即采取分组掩护、单个跃进的方法,避开敌人火力,迅速从翼侧接近了敌人。随即以冲锋枪抵近射击,将正在操作重机枪的一名敌少尉军官和一名副射手击毙,其余的敌人慌忙逃窜,班长即令全班一齐开火,将他们全部击毙。经过两小时战斗,4班全歼了守敌,取得毙敌12名的战果。

与此同时,8连正在攻打公安屯高地。16时40分,连主力组织火力压制高地之敌,掩护3排发起攻击。3排在进攻中,遭到东南侧越军地堡内轻、重机枪火力射击,进攻受阻。连即令82无坐力炮摧毁敌地堡,由于该地堡是钢筋水泥结构而且厚度达1米,82无坐力炮连续打了几炮均未能奏效。

敌火力仍不停地向3排射击,该排被压制在敌火之下动弹不得。这时随3排行动的副指导员以及该排7班长急中生智,利用刚缴获的美制M79榴弹发射器瞄准地堡的射孔,连打两发全部命中目标,越军的机枪顿时哑了火。3排趁着敌人火力中断的间隙,一举达成突破,迅速攻占了公安屯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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