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妾姬婢可随意送人,妻之下的女人如此悲惨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并不是像大家所认为的一夫多妻制,而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这样说也不全对?严格来说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多婢多姬制,妾不是妻,妾只能算是地位略高一些的仆人而已,另外妾之下还有婢、姬,她们大都在水深火热的封建礼教中备受煎熬。

首先说妻,妻是正室,是男方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八抬大轿正式娶进门的,拜过天地礼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妻只能同时有一个,她有辅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的义务和权力,男方如果想要休妻可不是一句话就能办的事,妻必须是犯了重大过错,我国古代的礼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不孝顺父母,不能生育,出轨,爱妒忌,有传染病,爱八卦,乱花钱;但是如果妻子符合以下三点,男方再也不能休妻了: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丧三年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俗称“七出,三不去”,不管怎么说,妻子都是家中的半个主人,地位只在其丈夫、公婆之下。

妻之下为妾,妾不用明媒正娶,妾与夫不能算是夫妻,妾家与夫家也没有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能算“亲家”,是一种有夫妻之实而无夫妻之名的两性关系,正因为是一种非正式的关系,所以男子得到妾,便不能叫娶,而只能叫纳,也就是收容的意思,夫与妾不是夫妻关系,而是主仆关系,妻与夫一样,对妾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比方说,未经妻批准,妾不得出门;妻训斥妾时,妾不得还口;他人赠物与妾,未经妻允许,妾不得接受等等,妾所生的儿子与妻生的儿子地位是不一样的,妻之子为“嫡子”,妾之子为“庶子”,妾的儿子要称妻为母亲,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则要喊姨娘,妾跟自己的儿子,有母子之实,而无母子之名,并且还是主仆的关系,便是对自己的儿子,也不能随便教训和呵斥,在吃饭的时候妻可以坐下同夫一起用餐,而妾则必须站在一旁小心侍奉。

妾之下为婢,婢的地位比妾低,如果说纳妾还多少要办点手续,占有婢女则是什么手续也不用的,出钱就好了,婢女其实就是家中买来干活的人,他们因为是主人买来的,所也也就谈不上什么自由,严格意义上来说,婢不应与男主人发生关系,但是想要保住贞洁,那是不太可能的,男主人猥亵、玩弄、奸污婢女的事,简直就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果说妾在家中是人下人,那么婢就可以说不是人,主人们想拿她们怎么样就怎么样。殴打、谩骂都是家常便饭;就算打死,也不算犯法。

婢之下为姬,这里的姬,则主要是指姬侍、家妓、家养的戏子等,姬同婢一样,都是主人用钱买来的,也有赠送的和抢来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有区别的是姬除了干活、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外,还需要负责唱歌、跳舞、弹琴等表演,他们大部分都是面容姣好的女子,男主人可随意对其玩弄、奸污,更不堪的是,姬还要负责伺候男主人的贵宾,如果男主人愿意,可随时将他们送人,这里要提一个历史名人、大才子、大文豪苏东坡,受世俗影响,他也未能免俗,他蓄养了大量的姬妾,更把她们当成物品,苏轼的一个朋友看上了苏东坡的一个姬妾,便提出用一匹白马来交换,苏轼竟欣然答应,当时这个姬妾已经怀了苏东坡的孩子,这位女子十分刚烈,知道后便一头撞上大树,用自杀来表达对这个世道的不满和反抗。

对于中国古代的这种如此悲惨的婚姻制度大家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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