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12月23日,一个70多岁的中国人在广州写给他在美国的朋友罗伯特·福布斯的信中表示:“如果我现在是青年,我将认真考虑乘船往美国,在你附近某处定居。”
这个写信的人是中国首富,被美国《华尔街日报》评为世界首富。这个人就是伍秉鉴,其资产1834年估计为2600万银元(当时美国最富有的人也只有700万两)。这个数字,将近当年中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伍秉鉴为何想移居美国?要知道1842年的美国绝非今日之美国,当时移民美国是远走异乡。伍秉鉴是“广东十三行”商人,其财富主要来自对外贸易。对外贸易容易发财,但风险也不小。当时洋行平均寿命不到10年。许多行商,因为积欠官方税银而倒闭,抄家司空见惯。
十三行商人的破产,最重要的原因是商业利润被官方抽空。行商们还经常受到官吏个人的勒索,稍不遂意,大祸立至。官方还动辄要求行商捐献财产。鸦片战争,也是伍氏破财之时。1841年5月,清军战败,被迫向英军交纳600万银元的赎城(广州)费,伍氏交了110万银元。《南京条约》签订,要求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300万是商欠,伍氏交了100万银元啊。在大清帝国的统治之下,商人不过是官吏敛财的对象,对于商人伍秉鉴来说,既然无法改变现实,逃避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耄耋之年的伍秉鉴才想到了移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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