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史记载:“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
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皇女
明制,乃定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馀递减有差。郡主以下,恩礼既杀,无足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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