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虽支撑着历代王朝的一时繁华,但同时也将它们推向了死亡深渊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朝廷官员可谓都是皇帝巩固自家江山的工具,所以不管是明君也好,昏君也罢,主观上都是会非常重视官员的选拔,皆会根据其品德才能与政绩功勋而定,所以理论上来说,“乌纱帽”乃是非卖品。

然而当皇帝发现“乌纱帽”可以创造巨大财富时,它便成了标价出售的商品,而皇帝也就成了老板。那么中国历史上究竟有多少皇帝自己当老板,靠着大量批发零售“乌纱帽”而大发横财呢?我们接着来看。

据史料的记载,秦始皇上位的第四年秋天,“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意思就是说当时闹蝗灾,百姓饥馑,始皇帝曾下诏卖官,一级爵位的价格是一千石粟。这算是历史上最早的卖官鬻爵了。不过当时的爵位还尚不是有实权的官职,只是一种荣誉头衔,而且在灾荒之年,此举也有为百姓着想的意思,所以并无不妥。

东汉灵帝刘宏在这方面,可就比始皇帝要强多了。

他早年家境贫困,估计是穷怕了,所以在被外戚扶上皇位后就想着法的捞钱。他在皇家园林西园搞了个交易场,公开标价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

当时规定:年俸两千石的官职,定价两千万钱,一千石的官职,定价一千万钱,以此类推。各县令、长等空缺的职位,看县的面积大小、百姓的贫富程度来定价,并让求官者竞标,出价高者得之。不仅如此,官职的价格也还是可以浮动的,有名望者买官可减价,土豪买则要加倍。同时为扩大市场,还允许买官着赊账,到任后限期加倍偿还便可。

始皇帝卖官所得,皆归国库,汉灵帝虽靠着此举大捞了一笔,但大部分也都还是归入了内库,其本质可以说是“国营”的。可皇帝之下的大臣和地方官员也玩这个套路的话,那就完全是“私营”的性质了,换现在的话来说就叫“以权谋私”。这样的人,在历史上更是多如牛毛。

比如唐朝权奸李义府,先是任职吏部尚书,主持全国官吏的选拔工作,他根本就没有鉴别贤愚的能力,谁贿赂得多,谁就上去。在干了右丞相之后,仗着有女皇帝武则天撑腰,更是“专以卖官为能事”,就连一直由皇帝亲自选任的御史,他都敢擅自决定。他的老妈、老婆和几个儿子,也都跟着他一起混,生意十分兴隆,全家敛财无数。

此外,唐朝另一权奸元载,五代时期后唐宰相豆卢革,北宋“六贼(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彦)”,南宋权奸贾似道,明朝严嵩父子,南明奸相马士英等等,都是这方面杰出的代表人物。

到了清朝,由于王公大臣和地方官吏纷纷靠这门生意暴富起来,皇帝干脆就将这“乌纱帽”的经营权又给收了回来。这样一来的话,“捐纳”便成了一条做官的途径。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捐实官”,就是只要你捐了钱,就可以上任,或是待机补缺,这种花钱最多;二是“捐前程”,就是你付了钱,但只有做官的资格,即便一时半会补不上实缺,也可穿相应级别的官服、使用相应级别的车辆;三是捐考试资格,就是你付了钱就是监生,有了考举人的资格;四是“捐升迁”,就是小官可以花钱买大官,因犯错误被革职的,可以花钱买回乌纱帽,官复原职。

虽说这经营权变了,但各级官吏依旧可以从中得利,捐官的手续费和捐资,都被层层截留,不少官员都是靠着这一招而肥的流油。清末的庆亲王奕劻便是其中的“高手”,当时他权倾朝野,不少豪门子弟、富商大贾为了搞个官当当,都纷纷投到了他的门下;一些中下层官员为了往上爬,也都纷纷奔走于王府。没几年功夫,他靠卖官和贪污受贿的所得便达到了万万两。

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清朝,卖官这一生意或是国营,或是私营,亦或是公私合营,但对于买官者而言,都是一回事。“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些买官者一旦上位,便要横征暴敛,大肆搜刮民财,填补了之前买官的花费之后,并迅速成为富豪,可百姓却因此而遭了大殃。

由于只要给得起钱,管你是奸险贪婪之徒,还是昏庸无能之辈,皆可做官。而没钱可出或是不愿意花钱买官者,即便你再才高八斗,也得不到重用甚至被贬黜,从而致使官场腐败、社会黑暗。所以说,此举虽支撑着历代王朝的一时繁华,但无疑也将历代王朝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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