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紫砂艺陶,当艺人们把陶坯制作完工时,最后一道工序就是:用一定的手段在陶坯底或身进行陶刻名记或铃印名记,印记有文字和图案的,我们称之谓:“紫砂陶上的款识和印鉴。”
紫砂陶上款识、印鉴,是我国民间工艺中别有特色的一种格局,亦是制作者、作者对自己制作的产品、作品的一种认真负责的责任体现,并逐渐成为工艺流程中不可缺少的工序组成部分,紫砂陶上刻款和印记,亦像书画作品那样,加盖作者印章使作品更加完美,更富有艺术感染力。
紫砂艺陶的款识、印鉴,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工艺和风格,这对我们欣赏、研究、鉴定不同时期的各种紫砂器,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帮助。
从文献的记载和传世作品看,紫砂器上落下款式、印记最早是在明季开始,周高起《阳羡茗壶录》云;“镌壶款式,即时大彬初倩能书者落墨,用竹刀画之或以印记,后竟运刀成字,书法简雅,在黄庭、乐毅帖间,人不能仿,赏鉴家用以为别。”无锡甘露萧塘华师伊墓出土的:明“如意纹盖大彬壶”,扬州江都丁沟乡出土的:明“六方大彬壶”,这两件暑款“大彬”名字款的壶,与周高起叙说的一致。用竹刀、金属刀镌刻的字迹,其字笔姿的边沿光洁如刀切,用竹刀划的字迹,其字笔姿的边沿隐现臃起泥感,特别在收笔的点上,泥臃得很明显,所以,竹刀刻与划就有二种字迹效果。
明·时大彬自镌名记,书法有帖意,他并把镌名之艺授给了他的弟子李仲芳和徐友泉,而李、徐与大彬相比,手法自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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