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错了1000多年的历史冷知识,床前明月光的“床”竟然不是床铺

1、床前明月光,此“床”非彼“床”。

孔子说:“温故而知新”,越是熟悉的东西,越要多想一想,比如李白的《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大家可曾想过,如果李白躺在床上,他是如何抬头望见明月的?

其实,历代学者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围绕着“什么是床”,提出了几种解释:

第一种,认为“床”指的是水井。古人没有到家入户的自来水,只能挖井取水,一口水井,往往能供几户甚至十几户人家共同使用。慢慢的,水井就成了一个公共社交场所,大人可以在井边聚会聊天,小孩也会在井边嬉戏打闹。

为了保障安全,古人就在水井边上修了围栏,也叫作井台。井台宽阔平整,可以让人们坐卧,于是又有了一个富贵的名字——银床。

所以李白之“床”,不是睡觉的床,而是取水的井。同样的用法,也出现在李白的《长干行》中: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这句诗讲的是一对两小无猜的孩子在井边玩耍的场景:女孩想要树上的一颗青梅,只是年纪幼小,如论怎样也够不到。此时,正好男孩骑着竹马跑来了,于是就绕过井台,用竹马挑落了青梅。

不仅如此,把“床”解释为“井床”,也符合《静夜思》的情感基调。古人围井而居,所以就把水井看成了故乡的代表,比如我们熟悉的成语“背井离乡”,就是把背对水井和离开家乡挂钩。

第二种说法,来自于现代收藏家马未都先生。马先生另辟蹊径,从文物入手,发现李白的床,可能指的是“胡床”。

“胡”最早指的是匈奴人,后来泛指活跃在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因此,所有来自游牧民族的东西,都带上了“胡”的标签。比如,胡人用的笛子就叫胡笛;胡人吃的瓜,就叫胡瓜(也就是黄瓜);胡人吃的饼,就叫胡饼;胡人毛发特别旺盛,所以脸上的毛发就叫胡须。

那么“胡床”岂不就是胡人睡的床?

非也,非也。汉族人因为习惯定居,所以家中才会有大型的床。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经常迁徙,自然用不到这么笨重的东西。所谓“胡床”,其实是一种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供游牧民族在草地上短暂休息时使用,因此又叫“交椅”,后来又俗称“马扎”。传入中原之后,经过汉人的改良,逐渐形成了看热闹必备神器——板凳。

按马先生的说法,李白当时应当是搬了一把马扎,坐在院子里看月亮。月光皎洁,却也敌不过人在他乡的惆怅。于是有感而发,写下了《静夜思》。

无论“床”是“井床”还是“胡床”,可以肯定的是,李白一定不是一个深居简出的宅男。

大江南北走一走,才有好诗数百首。

2、天下文章一大抄:《战国策》、《史记》、《汉书》,傻傻分不清楚。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位“不复还”的壮士就是荆轲。此时,他正准备从燕国出发,前往咸阳城刺杀秦王,也就是日后统一中国的秦始皇。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我们都熟,它最早记载于《战国策》:

(秦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说的是荆轲图穷匕见,一刺不成,秦王就绕着宫殿里的柱子跑,边跑边拔剑。可惜剑身太长,慌乱之下一时竟拔不出来。这时,多亏一位医官提醒,秦王把剑放到背后,才顺利拔剑斩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最后殊死一搏,把匕首扔向秦王,却命中了柱子。

同一件事,《史记》也有记载:

(秦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铜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这段话是不是很眼熟?没错,《史记》只比《战国策》多了一个字,从“中柱”变成了“中铜柱”。用现在流行的话说,这叫“微创新”。

《战国策》,原本不是一部书,而是战国时期一堆零散的历史材料。到了西汉,这些材料被收藏在国家图书馆里面,后来经过馆长刘向的整理,才组合成了一部书,有了《战国策》这个名字。

而在《战国策》成书的几十年前,我们的太史公司马迁,同样看到了这份材料,于是便“移花接木”,把它变成了《史记》里的一段。

至于多出来的“铜”字,可能本来就有,后来被刘向去掉了;也可能本来没有,是司马迁自己加的。无论如何,司马迁 “抄袭”的罪名是跑不了了。

可能有人会说,就算是抄袭,也不过就一段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论文查重还要求30%以上才不合格呢。那我们就暂且放过司马迁,来说说《汉书》的作者班固。

《史记》,是从三皇五帝,一直记录到汉武帝在位期间。《汉书》,记录的则是整个西汉的历史。所以在时间线上,两本书是有部分重合的——从汉高祖到汉武帝。

于是,班固就开始了自己的“Ctrl+C”加“Ctrl+V”之路。凡是《史记》里有的,通通整段抄过来,某些篇章甚至从头到尾只改了寥寥数字。

啧啧啧,真是令人目瞪口呆。原来一部伟大的史书,竟是这样诞生的。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竖起一杆大旗,把那些像班固一样,抄袭成风的古人全部拉出来批斗一番呢?

大可不必。因为古人本来就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

中国人认为,学术是“天下公器”。意思是,学术应该为天下服务,是人类的共同财产,而不是被某个人独自占有。既然大家抄来抄去都是为了人类,自然也就不好互相追责了。

当然了,这就好像通假字——古人写“不亦说乎”叫通假,我们写“不亦说乎”叫错别字。不是因为古人有特权,而是时代不同,要求自然也不同。

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的现在,你如果还试图效仿古人,那恐怕就要收律师函了。

切记,切记,莫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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