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史——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

三公是中国古代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

名称由来

夏朝时即设三公九卿(《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言使能也。”)。殷亦三公九卿。(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通寒暑。”)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通典·职官一》),也有的说三公为司马、司空、司徒(《韩诗外传》曰:“三公之得者何?曰司马、司空、司徒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土,司徒主人。),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 秦变周法,置左右丞相(右为上),无三公官(荀悦曰:“秦本次国,命卿二人,是以置左右丞相,无三公官。”)。秦朝以丞相取代三公(《史记》“汉初,因秦置丞相,而弘为之,则丞相为三公矣。”),天下之事皆决丞相府。又设太尉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为丞相副手。

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三公九卿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三公为:

1.丞相,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处理政务,承受皇帝之命,辅助皇帝掌管天下的行政的官; 2.太尉,最高军政长官,负责管理全国军事事务,但他平时没有军权,战时也要听从皇帝的命令,而且要有皇帝的符节才能调动军队,军权实际上也是掌握在皇帝手里。 3.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下达皇帝诏令,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三公之下设九卿,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包括:

1.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地位很高,属九卿之首; 2.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 3.卫尉,掌管宫门警卫; 4.太仆,掌管宫廷御马和国家马政; 5.廷尉,掌管司法审判; 6.典客,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务; 7.宗正,掌管皇族、宗室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收支; 9.少府,掌管专供皇室需用的山海池泽之税。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三公

三公是中国古代朝廷中最尊晏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指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和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朝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董卓为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明朝三公

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

概述

洪武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然而文臣中没有生加三公者,只有死后追赠。嘉靖二年,明世宗加杨廷和为太傅,杨廷和辞而不受。之后文臣中全加太师、太傅、太保者,只有张居正。其中万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师[1]。

通常都是由太保加至太傅,之后加至太师。明朝一朝中,获全部三公衔的武臣有张辅、张懋、朱永、张鹤龄、徐光祚、郭勋、朱希忠,文臣中只有张居正。

三孤

指少师、少傅、少保。此说出于汉代经学家,见许慎《五经异义》(《北堂书钞》卷五十引)。《周礼》只有“孤”,无“三孤”之称;以“孤”在“三公”之下,“卿大夫”之上。贾谊《新书》有三公、三少,尚无“三孤”。《汉书·百官公卿表》有三公、三少,并说:“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伪《古文尚书·周官》有三公、三孤,足证其出于后人伪造。详梅鷟《尚书考异》卷五。称“孤”之意,据杜佑《通典》卷二十,卷“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魏、晋、南北朝以后,三公成尊高的荣称。北周以三公、三孤同时为荣称,唐至明、清沿用。

九卿

三代之九卿

夏朝时即设九卿,(《礼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周礼·冬官·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三代诸卿虽名号不同,然其官职相沿,与周不异。秦汉至南北朝之九卿

秦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少府。 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东汉时九卿分属三司(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并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并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并司空所部),多进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随事为员。 梁武帝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三卿是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是为秋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大舟卿,三卿是为冬卿。凡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 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太府,合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鸿胪、司农,称之为九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自古“九卿”同“九寺”,但正式将“九寺”与官职连用则始于北齐。隋唐至明清之九卿

隋唐九寺与北齐同,即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宋九寺与唐同,惟光禄寺因避宋太宗赵光义讳,改为崇禄寺。 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 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秦汉时掌管政务、魏晋以后逐渐不具实权的朝廷诸官。 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仅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向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其制中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土、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分属于三公。 东汉和新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九卿固定为九官后,和九卿相近的其他重要官员被排斥在九卿之外。东汉末到三国,有人就试图为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辩护。刘熙《释名》否认汉有九卿之说,认为所置是十二卿;韦昭《辩释名》则认为九卿是指正卿,九卿之外尚有所谓外卿。 魏晋以后九卿多同东汉之制,仅廷尉有时改称大理;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故隋唐九卿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己无行政之权。南宋、金、元,九卿多有省并。明、清遂改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司使为九卿,以前的九卿之官或有保留,但己成虚衔或加官、赠官。

六部九卿

六部九卿是古代中央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六部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隋唐后发展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九卿是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九个部门的长官。在我国古代不断发展演进,直到清朝灭亡一直存在。

西周

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这六个官职代表了六个部门。担任这些官职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汉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部门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君主家事与国事不分,政治事务与宫廷事务混杂在一起,是秦汉九卿的重要特点。

①太常(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下有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太医令掌医疗,博士掌经学传授;

②郎中令掌宫殿门户的守卫,其属下有大夫掌议论,有谒者掌引见传达;

③卫尉掌宫门警卫;

④太仆掌皇帝车马,兼管全国的马政;

⑤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

⑥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事;

⑦宗正掌皇族事务;

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

⑨少府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魏晋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唐时确定为六部,唐代定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因为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①太常称太常寺卿;

②光禄勋称光禄寺卿;

③卫尉称卫尉寺卿;

④太仆称太仆寺卿;

⑤廷尉称大理寺卿;

⑥宗正称宗正寺卿;

⑦大鸿胪称鸿胪寺卿;

⑧大司农称司农寺卿;

⑨太府称太府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北魏北齐隋唐

北魏、北齐设置的昭玄寺,以大统、统为长官,是我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

隋唐开始设五监。唐代的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①国子监是主管学校教育的机构;

②少府监是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的机构;

③将作监是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的机构;

④军器监是掌管军器制造、保管、发放的机构;

⑤都水监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机构。

明清

五监到清代只剩下国子监,而另四监都先后归并工部。在明清时新设钦天监,掌天文历法。除此外,隋唐至清代还先后设立太医院,宗人府等。清代的中央行政部门可以归结为六部、五寺、二监、二院、一府,共十六个机构。

六部九卿中的六部和九卿一直分别各有所指,但到明代,六部九卿合成一词,指六部长官,也就是六部尚书与通政使司长管通政使、大理寺长官大理寺卿、督察院长官左督御史,此国家政府中分管国家各项工作的九位最高长官,合称:六部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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