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在讨论起草共同纲领过程中涉及到新中国名称问题,代表们各抒己见,热烈讨论。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等人主张用“中华人民民主国”。张奚若先生提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他的意见得到多数代表的同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召开时,董必武对国家名称作如下说明:“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张奚若先生为新中国取的这个名称,写入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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