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从台湾府到台湾省三府一直隶州,你知多少?

台湾省,位于我国东南海域,与福建省隔台湾海峡相望,包括本岛及澎湖列岛等80多个岛屿,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00多万人,自古为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台湾省以台湾岛为主体,台湾岛为我国第一大岛,有“宝岛”之称。

台湾,古称夷洲、琉球,三国时吴国卫温率船队就到达夷洲(台湾),是中国开发台湾的开始,公元十二世纪开始,中国各朝政府开始在台湾设置行政机构,行使管理权,元明时期设澎湖巡检司。明朝中后期,大陆居民开始大规模移民台湾,对台湾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但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启,荷兰殖民者于1624年占领台湾,直至1661年郑成功才收复台湾。

1683年,清政府派施琅率舰队进攻台湾,明郑政权投降,自此台湾纳入清政府统治之下,设台湾府,府治为台南,属福建省。中法战争后,清政府为了加强海防,1885年决定设立台湾省,1887年正式建省,淮军名将、清末名臣刘铭传任首任巡抚。

台湾设省后,由福建省台湾府变为台湾省三府一直隶州,分别为台湾府、台南府、台北府及台东直隶州,以台湾府台湾县(今台中)为省治,后移治台北。台湾府,1887年置,辖台湾、彰化、云林、苗栗4县及埔里社厅。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3县及基隆、南雅2厅。台南府,1684年置台湾府,1887年改称台南府,领安平、嘉义、凤山、恒春4县及澎湖厅。台东直隶州不领县,1874年设卑南厅,1887年升为台东直隶州。

刘铭传就任台湾巡抚后,在台湾积极推进洋务运动,编练新军、开设西学堂、开办煤务局、架电报线、开兴业公司等,促进了台湾的发展,使台湾成为当时我国最进步的省份之一。1894年,甲午战争失败,清政府于1895年割让台湾于日本,自此台湾脱离祖国怀抱,直至二战结束。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