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史记》一样用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内容非常丰富,记载了历代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各方面的事迹。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国志》,称为"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南朝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总列如下:
(一)《史记》 汉·司马迁著
(二)《汉书》 东汉·班固著
(三)《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著
(四)《三国志》 西晋·陈寿著
《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五)《晋书》 唐·房玄龄、褚遂良等著
(六)《宋书》 南朝梁·沈约著
(七)《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著
(八)《梁书》 唐·姚思廉著
(九)《陈书》 唐·姚思廉著
(十)《魏书》 北齐·魏收著
(十一)《北齐书》 唐·李百药著
(十二)《周书》 唐·令狐德棻等著
(十三)《隋书》 唐·魏征等著
(十四)《南史》 唐·李延寿著
(十五)《北史》 唐·李延寿著
(十六)《旧唐书》 东晋·刘昫等著
(十七)《新唐书》 宋·欧阳修、宋祁等著
(十八)《旧五代史》 宋·薛居正等著
(十九)《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著
(二十)《宋史》 元·脱脱等著
(二十一)《辽史》 元·脱脱等著
(二十二)《金史》 元·脱脱等著
(二十三)《元史》 明·宋濂等著
(二十四)《明史》 清·张廷玉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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