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知识: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近300年历史,十六位皇帝,个个性格鲜活,不乏有玩物丧志者,但绝没有卑恭屈膝的,最值得同情的应属崇祯帝了,还有就是明军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战斗力保持的最好的军队,300年几乎是立于不败之地,当然这是从战略全局来说。这就反映出明朝的军事制度是比较合理!

一、明朝军队建制:指挥使司、卫、所三级

都指挥使司又叫都司,是负责一个地区统率军队的领导性机关,辖有若干个卫和所。都指挥使司是省一级“三司”之一,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还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僚佐胥吏。全国各个都指挥使司分别辖属五军都督府领导。

卫所制

卫所制为在全国各地军事要地设立卫所驻军,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 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军队来源为世袭的军户,由每户派一人为正丁至卫所当兵,军人在卫所中轮流戊守以及屯田,屯田所得以供给军队及将官等所需。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但明宣宗以后渐无法维持,军人生活水平及社会地位日渐低下,逃兵也逐渐增加,军备因此逐渐废驰。

募兵制

在嘉靖年间,应付倭寇之乱时,将领戚继光在浙江地区采用招募民兵加以训练的方式,来取代不堪的卫所兵。正因为明朝正规军卫所军的不堪用,故这些民兵,在明朝后期逐渐担负起维持明朝有效统治的作战部队,而其中最为有名的就是戚继光的召募以浙江人为主戚家军, 李如松的私人部队辽东铁骑,及袁崇焕所召募以辽东人为主的关宁铁骑。

二、军事力量体系

明朝军事力量按拱卫京畿重地,防卫边疆军事重镇,驻屯守备地方的职责,大明军队划分为京军、边军、地方驻军。

明朝的京军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京营,这是明朝京师防卫军及主要的机动军队;二是亲军,又称侍卫上直军,是皇帝的侍卫军及皇城守卫军。从其作用来看,京营大致相当于汉初的北军,而亲军则类似于南军。

京营: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合称京军三大营。三千营以边外降丁组成,分为五司。神机营专用火器。

边军主要以辽东、蓟州、宜府、大同、偏头、固原、延绥、宁夏、甘肃九大边镇的军队为主。地方驻军主要是指各省卫所军及镇戌军,民军等治安兵、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土司兵等。

三、明朝军队指挥体系

大都督府时期:以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来说,起义时期,朱元璋以都元帅身份自主行枢密院事,亲自指挥全盘军事,以后,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名义上是“节制中外诸军事”,其实,一切大小军政,包括军官任免、军队调遣、战役指挥、战略考虑等,都由都元帅决定,大都督府不过是主持后勤给养。

当时,朱元璋在行中书省内设户、礼、刑、工四部,独不设吏、兵二部,正说明人事和军事大权不容假借于人。吴元年(公元1364年)还是对此作了部分的调整,虽然仍保留大都督府,但裁免去大都督一职不设,改设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若干人,均为大都督府的长官。很显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众设多官而分其事权。

五军都督府及兵部时期: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彻底改组大都督府,将大都督府分设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互不统辖,应该分别与兵部直接联系工作,而统一奏请皇帝裁定。每一个都督府内又都设有一小群都督,计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副都督等,俱为负责官员,由朝廷指定各都督府分别统率全国各都司、卫、所,不得随便变动。至此,统军的部门便一分而为五,领导人更是由一个增加到好几十个。任何统军的都督都绝不可能率本部军兵与朝廷对抗了。

同时,在中书省设立兵部。任何一个都督府及其中的任何一个都督,连率领本部军兵的权力也是没有的。明王朝规定: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有军事行动时,兵部奏请委派某一都督府某一都督率兵出战,而分调其他各都司、卫、所的兵丁归其指挥。军事行动结束,将帅即归回原都督府,兵丁归回原工所建制。这种体制显然是为了防范军权旁落,是为了对将帅们的职权有意掣时,其必然结果是,要付出大大削弱自己军事威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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