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财产公开,十万钱以上才有资格做官

当今中国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已经持续了20年,但至今尚未能严格、系统地建立这项制度。在我国古代,官员的财产公开也未形成制度化,不过,古代官员中有人或主动、或被动地过公开自己的财产。

汉朝的税制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税,按家庭财产比例交钱。所以,汉朝官、民,每年都要向政府申报家庭财产。

对想当官的人,申报家庭财产意义重大。因为汉朝没有科举制度,不靠考试当官。年轻人想要进公务员队伍,最重要的是看家产。汉初继承秦朝制度,家庭财产在十万钱以上的,才有当基层小官的资格。

有钱才能当官,现在看来不公平,但那时的人都理解,因为有钱的人缴税多。十万钱家产,是进公务员的基本线,也是家庭财产税的起征点,超出这个线的,每一万钱就要缴纳一份人头税。

从出土的汉简档案里,可以看到那时财产申报的详细记录。比如,西北边疆一位叫礼忠的户主,他某年的财产清单是:住宅一座,值一万钱;马车一辆,值一万钱;马五匹,值二万钱;牛车两辆,值四千钱;牛二头,值六千钱;耕地五百亩,值五万钱;小家奴两人,值三万钱;成年奴婢一人,值二万钱。共计值十五万钱,是家道殷实的中上等人家。

财产申报制度很详细,执行环节是关键。汉武帝时严刑峻法,没人敢隐瞒财产,因为武帝鼓励民间检举,谁告发藏匿家产的,查出来就赏一半给他。汉武帝死后,告发制度被废除,当权者们的家产于是迅速增长。

西汉时期的东方朔刚参加工作时,曾经写文章自嘲:“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一囊粟,是指一袋没有脱壳的小米;钱二百四十,是指二百四十枚三铢钱,折合成人民币大概价值300元。这些就是东方朔刚参加工作时一个月的所有薪水,就凭这么一点薪水,当然连讨老婆都是问题。好在东方朔善于讲笑话,能从汉武帝那里隔三差五地弄些赏赐,这才解决了他成家立业的问题。

三国时期蜀国丞相诸葛亮在著名的《自表后主》中写道:“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这实际上就是诸葛亮为官以来的个人财产清单。

在这份清单中,诸葛亮个人财产的部分是“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同时,诸葛亮清楚地表明他无论是出将还是入相,其收入完全来自朝廷俸禄,自己没有其他赚钱的门路,至于家人们,也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度日。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诗中多次晒出自己的薪俸。公元803年,32岁的白居易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他在诗中写道:“茅屋四五间,一马二仆夫。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既无衣食牵,亦少人事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刚参加工作就有这么高的工资,自然是春风得意。

公元809年,白居易任左拾遗、翰林学士时,是“月惭谏纸二百张,岁愧俸钱三十万”,每年的俸钱是三十万,相当可观。公元835年,白居易升为太子少傅分司东都,此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官越当越滋润,家底也越来越丰厚。

步入古稀之年后,白居易又开拟了一份遗嘱性质的文书,“起来与尔画生计,薄产处置有后先。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半与尔充衣食费,半与吾供酒肉钱。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

西汉武帝时的御史大夫张汤,主张严刑峻法,被后人视为酷吏,后遭人陷害,被逼自杀。张汤虽然为官严酷,但其一生清廉俭朴。张汤死后,其个人财产被公示,人们惊异地发现,其家产还不到五百金,所得财产皆来自俸禄和皇帝的赏赐,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产业。当时,张汤的兄弟子侄们准备厚葬张汤,张母言道:“张汤是天子的大臣,反被恶言污蔑至死,厚葬还有什么意义!”于是用牛车装载着张汤的遗体下葬,而且只有棺木没有外椁。汉武帝得知此事后,对张汤的死十分惋惜。

东汉后期,羊续历任中央、地方重要官员,他勤政爱民,廉洁奉公,年仅48岁便病逝在任上。羊续的身后财产比起张汤来,更是少得可怜。他的所有物品只有布衣服、破旧的袍子、数斛盐和麦子而已。

唐代玄宗初年的宰相卢怀慎,为官廉洁,不治产业,他病逝后的财产清单中没有留下任何积蓄,家人们连丧事都无力承办。

在古代,类似上述这样死后家无余财和田宅,甚至无处下葬的清官还有很多。但历史上的贪官也有很多,明朝的严嵩便是一例。朝廷对于严嵩家的抄家工作前后持续了20余年。严嵩在被抄家后,其部分家产被整理成册,取名《天水冰山录》公之于世。在这部财产清单中,仅是登录的财产字数就有6万多字。其中,有金13171.65两,净银2013478.9两,各式金银器皿、玉器、首饰、家具和珍贵字画、珍贵书籍数千件,房屋宅基地57所……

《天水冰山录》的书名取“太阳一出冰山落”之意,正可作为后世贪官之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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