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3年4月15日—23日在北京怀仁堂召开。到会代表916人。此时,中国妇女在抗美援朝和一系列重大的社会改革运动中,已成为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邓颖超作《四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的任务》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劳动力量,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是今后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大会修改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举宋庆龄、何香凝为二届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

名誉主席:

常务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子如 王竞成 田秀涓 史 良 李宝光 李德全 沈兹九 徐芝寅

许广平 康克清 章 蕴 陆 璀 曹孟君 张子芳 区棠亮 曾宪植

杨 纯 杨之华 雷洁琼 董 边 邓颖超 邓裕志 刘王立明 蔡 畅 罗 琼

秘书长:章 蕴(兼)

副秘书长:罗 琼 曹孟君 曾宪植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