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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墨子的兼爱说唱出以后,这论调和贵族政治的一向讲究亲亲极端相反,于是除儒家的孟轲首先对之攻击而斥之为“无父”以外;接着,这无视现实的庄子则斥之为“迁”。其他许多守旧的思想家都大肆攻击;他们攻击的主旨,就是:天下人是太多了,没有穷尽,怎的可以“兼而爱之”呢?
墨家后学这样辩论:就南方而说,南方即无穷尽,对于兼爱是无妨害的,其关键就在于南方之人布满了南方与否。其理由是:南方若有穷,则自然可尽;无穷,则自然不可尽。现在“有穷无穷未可知”,所以地方之“可尽不可尽”,也“未可知”。人也是一样,人之布满南方与否“未可知”,所以“人之可尽不可尽亦未可知”。既出者都不可知,而必谓人之不可尽爱,这岂不悖谬?
其次,南方之地虽无穷尽,但人若未布满,则人是有穷尽的;人有穷尽,而兼爱之故不难。倘人已布满这无穷之地,则此无穷之地,从人的布满中,已由无穷尽而变为有穷尽了。既由无穷尽而变为有穷尽,则兼爱之,也是不难的。总之,不论从何而论,有穷尽也好,无穷尽也好,怎的说人不可以尽爱呢?还有的有这样地问:人数的多少都不知,又怎的可以“兼而爱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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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者辩论说:人数的多少虽不可知,但只要尽了所知道的;尽了的话,即不知有多少人数,也可以说是兼而爱之的,关键就只看尽我所问知的多少。其理由是:凡尽我所问的人,就是尽我所知道的人;尽我所知道的人,我尽爱之。这个,自是兼而爱之了。至于人数多少可不过问,兼爱也不一定要知道人数的多少。
又有人这样的责难着: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又怎的可以兼而爱之呢? 墨者的解说:比如:逃走了的臣仆与失掉了狗犬,失者虽不知道这臣仆与狗犬是去到何方;可是虽不知道,但并不妨碍失者对于他臣仆与狗犬的爱。犹之乎一个人,虽不知道他儿子流亡到了什么地方,又不知道他儿子改了什么名字,可是虽不知道,但并不妨碍这人对他儿子的爱。这是墨者的论辩,也是墨者的理由。
总之,在墨者的意思,不谈爱则已,谈爱则以兼爱为主;谈爱而不兼,如儒家的言仁一样,只是亲亲,这就是偏爱。但,偏爱难道可以说是对的吗?偏爱就是不爱。因之墨者这样说:“不周爱”,便是“不爱人”;要“爱人”,要“待周爱人”,而后才“为爱大”。这话;在一方面,固然是阐明兼爱;但在另一方面,也是在对儒家的偏爱的“仁”作批判。对墨者责难的,又有这样的说法: 墨者既然主张兼爱,怎的在另一面又主张杀盗呢? 杀盗不是杀人吗?杀盗既是杀人, 那又谈什么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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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者辩论说: 盗与人不同。人是无罪的,而盗是有罪的;盗之所以有罪,是因他“犯禁”而劫掠人家的东西;而要杀盗,是给予盗的一种严厉的处罚,是“上报下之罪” 。明了这一点后,第一步的推论就是:“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意即:盗虽是人,但并不同于人,与人无关联。接着,第二步的推论是: “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由是而推:“杀盗人,非杀人也”。既然杀盗并非杀人,可知杀盗对于兼爱人并无妨害,两者并没有什 么冲突的地方。
又有人提出这样的责难:所谓兼爱,既只是兼爱人,但兼爱人, 又把自己置于何地,是不是自己便就此泪没了? 墨者辩论说: “爱人不外已, 已在所爱之中”, 所以兼爱人,并非对自己不爱,并非汩没了自己。比如,古代的禹酋长是兼爱人的。“乃为禹之爱人”,故“天下厚爱禹”。禹不禁不由是而被泪没,且因他之所为,有“加于天下”,故反为“天下”所“厚爱”。所以说,“爱人不外已,已在所爱之中”,这可不是吗?怎的说兼爱人便自己汩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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