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翻译家”的泥淖

以“最美译作”为噱头的“古风翻译家”近来层出不穷。

“浮世万千,挚爱有三,喷薄朝阳,皎婉皓月,不及汝尔,沧海桑田”

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the sun for the day, the moon for the night, and you forever.

“此去经年,何以相贺,以泪与默”

After long years, How should I greet thee? With silence and tears.

究竟是要将外国的文学“驯化”为中国风,还是尽力保持外文韵致?坊间似乎依然莫衷一是。

对读者来说,厘清此中逻辑具有重要的意义——明白什么是好的翻译,什么是忽悠人的翻译,就可以避免受骗上当,避免被骗了还帮人数钱。好在实例俯拾即是,可以用来生动地说明问题。

十八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托马斯·格雷的名诗《写在乡间教堂墓地的挽歌》(Elegy Written in a Country Churchyard)中有个片段——句法词汇都不复杂,对普通读者不构成阅读考验,只需初中英文水准就足够,同时也能找到多种具有代表性的公开中文翻译版本,算是绝佳的举例材料。

原文是:

The curfew toll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

The lowing herd wind slowly o'er the lea,

The plowman homeward plods his weary way,

And leaves the world to darkness and to me.

tolls the knell(敲响丧钟)、parting day(离去的白天)、the lowing herd(低声哞哞叫的牛群)、homeward(归家)、plod(步履缓慢沉重)……仅从用词来看,读者就可以看出诗人如何通过选词来营造视觉和听觉的意象,如见其景,如闻其声。

而三版译作也都出自名家之手:

晚钟殷殷响,夕阳已西沉,

群牛呼叫归,迂回走草径,

农人荷锄犁,倦倦回家门,

惟我立旷野,独自对黄昏。(丰华瞻译)

暮钟鸣,昼已暝

牛羊相呼,迂回草径

农人荷锄归,蹒跚而行

把全盘世界剩给我与黄昏 (郭沫若译)

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

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

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

把整个世界给了黄昏与我。 (卞之琳译)

丰华瞻,著名翻译家丰子恺之子,长期从事英语文学教学和翻译。郭沫若,虽然人品大成问题,但其诗才和文才无可争议。卞之琳,二十世纪中国最杰出的诗人和翻译家之一。而详细地解说三种翻译的优劣必定牵涉诸多的技术性细节,需要一堂文学专业翻译课。不过,这里还是可以把问题简单化。

假如说阅读外国文学作品相当于品尝外国餐,那么,卞之琳的翻译更有外国餐的味道;郭沫若的有明显的中国味道因而等而次之;丰华瞻的又等而次之。卞之琳的翻译读上去也跟原文一样形象鲜明,意象清晰,有新鲜的诗意,母语是汉语的读者读过卞之琳的翻译,可以相当有信心地跟英语读者讨论格雷这位十八世纪的英国诗人的著名诗作究竟有一种什么气象,意象,诗意,而这种讨论也会让英语世界的人无障碍地理解格雷而不是卞之琳。

而丰、郭两位在翻译中都明显地刻意追求汉语的地道和文雅,于是一路丢弃了原文诸多重要意象——例如,原文第一行里的“敲响丧钟”。这种丢弃是严重的问题,甚至是致命性的问题。首行往往给整首诗定下基调,而丢弃了头一行当中的重要意象,剩下来的就只能是诗的残渣了。

更要命的是,丰、郭两位为了追求他们心目中的优美的汉语文学语言,还添加原文所没有的东西。例如,在两位的翻译中都有“荷锄”的说法,但原文既不见“荷”(carrying)也不见“锄”(spade)。通过如此这般的删减和添加,丰、郭两位翻译的格雷就面目全非或至少“三分之二”非了,也就不再是格雷,而是丰与郭了。认真读丰、郭两位的翻译的读者就必然受误导。

追求“神似”和文雅的译者,为什么热衷导致原作扭曲的删减和添加呢?丰、郭两位先生显然不是因为看不懂原文“敲响丧钟”(tolls the knell)这个毫无复杂性的短语,而只是阅读理解力在文学想象力面前一时瘫痪。而“荷锄”在两版中的无故添加,仅仅从两位翻译者的不约而同便可知道,“荷锄”是中文套话——两位译者被套话缠绕脑筋摆脱不掉。译者目的也并非存心诈骗,而是为了行文方便——方便凑韵脚或凑音节数——从而表现自己的中文功底、中文诗才,而不是表现格雷的诗才。

译者自作聪明,甚至跃居原作者之上,似乎按照原文翻译会有损于他们心目中的那个“神”,最终陷入装神弄鬼的烂泥潭。自我表现越用力、越用心,翻译价值就越小。借用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形象说法就是,读者读他们的翻译如同浓雾里看花。越是有意识地展示译者的中文功底,所制造的雾气就越浓,而读者看不到精美的原作,充其量只是不入流的唐诗宋词仿制品。

谈诗歌翻译,可以提一提art这个词。

在英语世界,中文里通常翻译为“艺术”的art可以一分为二,一谓艺术,一谓欺骗术。这样的文字词义辨析不是文字游戏,也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艺术性翻译,即所谓artistic translation也就有了大相径庭的理解——到底是艺术的还是隐蔽性的?二十世纪英文世界语言大师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对诗歌的所谓艺术性翻译,有过一番着实尖刻的挖苦——“百分之十八的意思,外加百分之三十二的胡言,和百分之五十的不咸不淡的填料。”

有意无意的欺骗性翻译,对跨文化阅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以古风译外文诗歌,是试图以中国传统文学语言驯化外国文学语言,这种努力必将是徒劳的。而如果译者试图卖弄的“古文功底”本就文墨不通、一知半解,那结果便更加可笑。以中文为亲缘文化的读者,可以毫不费力地与一流唐诗亲近,何须在“仿品”中找“神韵”。而为韵脚齐整“生搬硬凑”的“古风翻译”,就其本身而言,也谈不上精美——哪怕仅从直觉上来说,新鲜、别致、鲜明、生动、引人回味的语言才称得上风神秀澈。

艺术总是一种冒险,总要承担风险。译者的探索勇气、担当精神和审美追求是难能可贵的。不过,仿古语言来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也许只是死胡同。试举一例,日本文人一度投入大量的精力写汉诗,然而日本汉诗终归并不算优秀——因为那不是文化的鲜活语言,而基于日本现代口语的优秀作品则蔚为大观。

我们今天的境况与此相类:鲜活的、有生命力的,甚至是大众的和口语化的,才是有活力的文学语言。莎士比亚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用当时英国人的日常话语来写诗,写出他的著名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而当时有文化的英国人皆用拉丁语写作,其中杰作而今安在?为避免数典忘祖之嫌,《史记》也不失为佳例,司马迁在引用古书时,皆译为通俗易懂的话,这也许成为“史家之绝唱”流传千年的原因之一。溺于“古风神韵”,套用“戴月荷锄”、“此去经年”,无疑是陷入了“隔文化”的一味泥淖。

原载于《中国青年》杂志2018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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