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是契丹族经济文化巨大发展的时代,因为在辽代,契丹族第一次成为一个庞大帝国的统治民族。契丹人占有了唐代居住着众多汉族的今辽宁省及河北省、山西省大部。为了统治这些地区,契丹人大批迁居到这些地区,接受了当地汉文化的强烈影响。
与此同时,契丹人又把大批掳掠来的汉人迁徙到契丹人原来居住的今内蒙古东部及辽宁省西北部。这些迁来的汉人,又把汉文化带到这些地区的契丹人中。在汉文化影响下,辽代的契丹族文化比辽以前的契丹文化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契丹语言中吸收了大量汉语词汇,并首次创制了本民族的文字,发展了本民族的文学艺术,使契丹文化在辽代出现了崭新的面貌。辽代的契丹文化与之前不同,一方面是由于本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由于汉族文化影响带来了新的内容。
辽宁
契丹族语言的汉化及契丹文字的创制,契丹语是一种黏着语,往往用词尾变化来表明语法变化,契丹语大都由多音节词组成,与汉语词汇多为单音节词不同。契丹语的宾语在谓语前,与汉语宾语在谓语后不同。《夷坚志》载:“契丹小儿初读书,先以俗语颠倒其文句而习文。至有一字用两三字。如‘鸟宿池中树,僧敲月下门’两句,其读时则曰:‘月明里和尚门子打,水底里树上老鸦坐。说明契丹语属阿尔泰语系,与汉语属汉藏语系不同,根据清格尔泰等人的研究:“从现有词汇材料的契丹文字的研究成果看,契丹语好像近于蒙古语族,或是其中的一个语支。
辽代契丹族语言的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很多契丹人使用双语,既使用契丹语,也使用汉语;二是契丹语中引入了大量汉语词汇。契丹族虽然已有悠久的历史,但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创制本民族的文字。一直到唐朝,契丹人和我国中央王朝的往来文书还都是用汉字。契丹文字的创制是辽代初期的事。契丹字有两种,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契丹大字是辽神册五年(920年)创造的。《五代会要》卷29载:“汉人陷蕃者,以隶书之半就加增减”制成了契丹大字。《新五代史·契丹传》载:“至阿保机,稍并服旁诸小国,而多用汉人。汉人教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契丹字的制作是由于汉字不便表达契丹语之故。为了配合契丹语,因而有契丹字的创制。但契丹字又是利用汉字的笔画和基本部件改组而成,没有对汉字的长期运用和熟悉,也不可能创立契丹字。
《五代会要》
契丹大字是一种表意字,每个字表明一个词,由于契丹语词大多是多音节词,因此契丹大字的每个字也必须表示多音节。单纯按汉文字的规律造成的契丹大字,显然不能完全适应契丹语言的要求,因而又创制了契丹小字。契丹小字的创制和契丹大字不同,它又接受了回鹘文字的影响。《辽史·皇子表》载,迭剌在接待回鹘使者时,学习了回鹘文字。“因制契丹小字,数少而该贯。”照此看来,契丹小字似乎接受的是回鹘文字的影响,而不是接受汉字影响。但从保存到现在的契丹小字资料看,契丹小字同契丹大字一样,也是以汉字笔画和汉字的基本部件改制而成,不同的是契丹小字是单音节字,是表音字而不再是表意字,几个契丹小字组成一个词,这就比较符合契丹语言的要求。
契丹大字
契丹文字的产生,无疑是契丹文化接受汉文化和回鹘文化影响后的产物,标志着契丹文化的巨大发展。威特夫盖尔说:“契丹文字对(契丹)部落的人们是新鲜的,对中国的人们(汉族)是陌生的。”似乎是个事实。但他据此而提出的推论,契丹文字是“第三文化”,却难以成立。契丹文字并不是什么“第三文化”。因为它只为契丹族的小部分人所使用,从未成为当时汉人和契丹人的通用文字,当时契丹人和汉人的通用文字是汉字。必须指出,当时契丹人大都兼通契丹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着契丹文字和汉字。而随着契丹人的进一步汉化,他们就放弃了契丹语和契丹字,单纯使用汉语、汉字了。这就是契丹字消亡的根本原因。
汉字
我认为:要称之为“第三文化”,必须是原来属于“第一文化”和“第二文化”的民族,都接受的一种文化。如果一种文化,仍旧仅为某一民族所使用,而未为另一民族所接受,只能说某一民族的文化接受了另一民族文化的影响,它仍是“第一文化”的变种,而不是第三文化。因此,契丹文字的创制是各个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果,是相互的影响,而不是两种文化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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