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衙--督捕厅
1644年,清军入关,废除了明代东西场房与锦衣卫,并在十七省设置督捕厅,主管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之事,隶属兵部。县衙督捕厅始建于清初,与牢狱南北呼应,主要是便于随时提审犯人。
第一、二、三展室,以大量的学史料,文物典籍展示的中国数千年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第四到第七展室以大量的实物刑具和文物图片揭开了中国古代刑具神秘的面纱,让人们了解人类怎样从蒙昧野蛮走向进步文明。
现在我们进入第一展室。在封建社会,男女不平等,妇女被认为是鲜有自身意志的从属物。各位可以看一下这是前清与民初的寡妇改嫁的“婚约书”。另外,值得各位注意的是,订婚书上都有税票,在当时只有交了税,法律才会保护,订婚也不例外。剩下还有相关继承制度等资料大家自己参观。
第二展室为我们展示的是文书类资料有诉状、判决、爰书、诉状、 契约、调处、七杀。
第三展室的亮点是这张“将军火票”,这个表示是十万火急,所以周围都绘有火的图形,在路上,是不能耽搁的,过各个关卡时,看一下即可。
第四展室为押解刑具。我们可以看到有立枷、站笼、刑车(示众车)、槛车、木驴、五连木械等刑具,大家自由参观一下。
第五展室展示的是拘系刑具。这个展室的刑具是用于控制犯人自由的,颈枷是套在犯人脖子上的刑具。最残忍要数这个“翘钳”,这个始于战国,止于汉代,在秦代修阿房宫、长城时广泛使用;把犯人固定在一个地方干活,并且不能站直休息,因为只要头稍往后仰,后面的刺便刺入人的背部了。还有竹手铐、铁鬼衣、铁脚跟等。
第六展室展示的是拷讯刑具。
第七展示为处死刑具,有凌迟、斧头、斩刀、射鬼箭、砍头刀、刑钉。死刑是剥夺生命的最重要的刑罚,执行死刑的时间,一般在秋后,取肃杀之意。
编辑:心在流浪 审核:清扬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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