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尤其是对官员,他一改宋代对于官员的优渥与和善,制定了专门针对官员的律法,严苛程度远超各朝,其中更有剥皮萱草等刑罚骇人听闻,在朱元璋统治时期一共有四个大案,每个案件的株连人数都超过万人,史称“洪武四大案”,其中最匪夷所思的就是“空印案”。
要说清楚这件事情,就要从明代的赋税制度说起,明朝实行的是三司制,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别掌管政务,刑罚和军事,承宣布政使司下辖个地方财政,每年地方财政都要运交中央,由这一部门统一盖章,如果发现地方的账目与中央账目对不上的就会被打回。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古代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离京城比较远的地方要往返一次需要数月,二是古代地方所缴财政并不都是货币,更多的是粮食和物资,这些东西在路途上都会有损耗,对不上账是必然的。
于是,地方官员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官员们给上京城交差的负责人带上已经盖好官印的空白文书,到了京城只要按照中央的账目再写一份就可以交差了,这个习俗其实并不是从明朝开始的,早在元朝地方和中央就达成了默契,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交账方式。这件事传入了朱元璋的耳中之后,他却变得异常愤怒,认为这是官员们勾结欺君罔上,下令“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
当时因为这件案子直接被杀的有几百名官员,但空印并非一个部门的官员就可以完成的,所以这件事从财政部门扩大到了所有跟钱粮有关的衙门,最后株连人数超过了一万人。这件事中有一个疑问,朱元璋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有空印这件事情呢?按照史书记载,朱元璋几乎可以算古代帝王中的勤政楷模了,这件事发生在洪武八年(时间有争议)已经做了八年勤政皇帝的朱元璋会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吗?我们假设他知道,那么为什么直到这一年才发难呢?这件事实在是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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