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奸判死刑前拿出一件东西,却被当庭释放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犯下恶行无数,无数英烈为了保卫祖国血洒战场,然而在中国的大地上,却有一批汉奸,中国生他养他,却不知报效祖国,还给日本人当狗,不仅不为国做贡献,反而坑害自己的同胞,国人真是恨他们恨得牙痒痒。

抗战结束后,日本被打回了自己的老家,而汉奸们没有了自己的靠山,纷纷被送上军事法庭,得到自己应有的惩罚。然而有一个女汉奸,在法庭上已经被判死刑,却当庭拿出一件证物,最终就算人们再恨她,也只能看着她被无罪释放,这个人叫李兰香。

李兰香出生于东北大地,她天生嗓音独特,也生的一副漂亮的脸蛋。日本入侵中国后,她就被日本在中国成立的“满洲电影协会”看上了,这个“满洲电影协会”说白了就是日本人推广自己文化的手段,是为了宣扬日本人光辉形象而成立的,自然李兰香就成为了日本人利用的工具。在日本人的大力包装之下,很快李兰香的名气就打了出来,她的成名作《李兰香》中国无人不知。

随后,在她也尝到了出名的甜头,心甘情愿的沦为日本人的工具。在日本人的安排之下,她又开始了拍电影的道路,先后拍了《万世流芳》、《卖糖歌》等经典电影,然而这些电影都是日本人设计好的,这些电影歪曲事实,美化日本人丑陋的一面,在这些电影的带动下,也有不少的中国人被蒙蔽了双眼,相信了日本鬼子的谎言。

抗战结束之后,随着日本投降,日本在中国建立的文化组织也随之解散,李兰香被中华民国政府以汉奸罪逮捕。在法庭上,本来李兰香汉奸罪证据确凿,死罪难逃,但是她却拿出了一样东西,让她逃过一劫。这个东西是一份证明,证明她是日本国籍,而并非中国人,原来她早就料到可能会有这样的结果,所以留了一手。最终她被无罪释放,赶回日本,活到了九十多岁,甚至还在日本当上了参议员。

小编认为,虽然按照法律,李兰香死罪可免,然而她对中国造成的伤害不可估计,中国作为养育她多年的国家,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也不应该做出这样忘恩负义的事情。她该不该判死刑,读者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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