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盛世的御前侍卫居然买不起房?

要说暑期档黑马的电视剧,那肯定是由聂远、余诗曼和秦岚领衔主演的宫廷剧《延禧攻略》了。此剧的故事背景大概发生在乾隆时期,据说剧组为了还原盛世的风貌,在服装、布景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但是,剧中的一个情节却让人感慨不已,乾隆时代的御前侍卫居然买不起房!!!

御前侍卫海兰察非京城本地人,在迎娶心爱的姑娘时,面临无固定居所的窘境。海兰察在乾隆皇帝面前曾提及,自己的俸禄并不能负担起京城的房产。

另外剧中更是明确提到,若非世家大族富察氏之类,京官们大多都是以租房居住。

有人考证,海兰察的原型是乾隆年间的一位大将,担任一等超勇公,侍卫大臣,宫里头等侍卫等要职,按职级应该是属于正三品。

正三品的御前侍卫都感慨京城寸土寸金,买不起房,事实上真是这样的吗?

清朝京城的”限购”政策

清朝京城实行满汉分居政策:内城是给旗人居住的,而汉人则要统统搬到外城去。此外清政府还给予旗人非常优越的福利——清政府按照官员的品级给旗人分房,一品官大概能分到二十间的房子,甚至最普通的旗人也有一人两间的待遇。

后来,为了防止旗人将房子卖给汉人,清政府又实行了“房改”—— 不再对旗人实行免费分房,规定旗人对房子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当然,想要买卖房子也可以,先得花一部分钱(很优惠的价格),从政府手里购得房子的所有权。

而对于一般的汉族京官而言,朝廷明确规定他们不能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明朝的政策规定,官员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让朝廷得知,打五十大板,开除公职,最后还要没收房子。原文是这样规定的:“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明代律例汇编万历问刑条例任所置买田宅》)

清朝的政策在这个基础上还加了一条,如果旗人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所买房产将由朝廷强制拍卖——”旗员历任外省,有在任所置产者,勒限责令,变价回旗。”(《乾隆实录》卷8)

所以,当时的京官要想觅得一安身之处,基本只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建,二是租房。

自建和租房,到底选择哪个?

清朝的在京官员(非旗人),他们是否真如海兰察一样没有足够的资金在京城买一套房呢,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乾隆十二年(1747年),北京内城西北角太平湖东(新街口),新造七间半瓦房,不含土地价,共花了85两。

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人丁予范在北京刘家胡同二道街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这四合院占地近一亩,盖了10间房,连买地带盖房,花了180两银子。

再看普通官员一年的俸禄:

根据清朝乾隆《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所示,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而且还不包括丰厚的养廉银。

所以,虽然说当时的在京官员手下还有一大帮幕僚、仆人需要养活,开支很大,但买房对于他们来说,并非是压力山大的事儿。

但当时的官员们,为何大多数选择租房呢?比如当时在京工作十三年的曾国藩,步步高升,租的房子也越来越高大上,甚至一度房租金占据他全年俸禄的一半,依然选择租房,原因是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京官的流动性很大,职位、收入和办公地点经常发生变化,由于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调到外地,大部分人没有买房的打算。

此外为了住上更理想的房子,体现他们的地位和品味,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经常搬家,在这种情况下租房自然比买房更合适。

从古至今,房子都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清朝外籍京官的居住选择其实很有前卫性,与现在大家提倡的“房子是用来住的”、“房子可以是租的,但生活不是”的理念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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