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在古代有大用处,来之不易却堪称秘密武器、致胜法宝

古代的石油称之为石漆、猛火油、火油、石脑油等,曾用于军事。

《元和郡县志》卷40说,玉门县“石脂水在县东南一百八十里,泉有苔,如肥肉,燃之极明,水上有黒脂,人以草盝取用,涂鸱夷酒囊及膏车。周武帝宣政(公元578年)中,突厥围酒泉,取此脂燃火,焚其攻具,得水愈明,酒泉赖以获济”。这是中华古史上第一次将石油用于军事的记录。

五代时,《吴越备史》卷二说,“火油得之海南大食国,以铁筒发之,水沃,其焰弥盛”,钱镠将火油用于军事。《资治通鉴》和《辽史-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传》记载,后梁贞明三年(公元917年),南方吴国向契丹人“献猛火油”,说:“攻城,以此油然火焚楼橹,敌以水沃之,火愈炽”,是准备军用的。《新五代史》卷74《四夷附录》说,后周显徳五年(公元958年),占城国王“贡猛火油八十四瓶”,“猛火油以洒物,得水则出火”。江南不产石油,上述的火油或猛火油都是从海外进口的。

《说郛》南宋初康与之《昨梦录》,追忆北宋往事说:“西北边〔城〕防城库皆掘地作大池,纵横丈馀,以蓄猛火油。不阅月,池土皆赤黄色,又别为池而徙焉。不如是,则火自屋柱延烧矣……惟真琉璃器可贮之。中山府治西有大陂池,郡人呼为海子。余犹记郡帅就之,以按水战,试猛火油。池之别岸为虏人营垒,用油者以油涓滴自火焰中过,则烈焰遽发,顷刻虏营净尽。油之馀力入水,藻荇俱尽,鱼鳖遇之皆死。”

北宋的边防城市确是广泛地使用石油。据《麈史》卷上《朝制》和《宋会要》,开封设有广备攻城作,设十一作,类似于现代所谓车间,“猛火油作”即是其中之一。中国古代浅露的油田只有两处,一是今甘肃玉门一带,二是陕北。当时的玉门一带归西夏管辖,宋朝境内仅有陕西油田。无论是进口或陕西采集,运输到开封,“惟真琉璃器可贮之”,都并不容易,单设猛火油作,无非是有某种加工和包装。北宋的军事著作《武经总要》前集卷12《守城》记载了当时有熟铜制造的“猛火油柜”,是个四脚方柜,可以注油三宋斤,上设唧筒,用火药发火,喷出烈焰,“中人皆糜烂”。敌人“以冲车等进,则穿以铁环、木镮,放猛火油”。

《青箱杂记》卷8载,宋真宗“景徳中,河朔举人皆以防城得官,而范昭作状元。张存、任并虽事业荒踈,亦皆被泽。时有无名子嘲曰:‘张存解放旋风炮,任并能烧猛火油。’”另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4皇佑五年五月丁未条,宋仁宗时,侬智高叛乱,包围广州,宋蕃官普延“以猛火油烧其攻具”。《靖康要录》卷1靖康元年正月七日记载,北宋末,李纲负责防守开封城,配置各种城防用具,包括“备火油”。南宋初,据《历代名臣奏议》卷90宰相吕颐浩上奏,谈到对金作战,说沿淮的浮桥,“如未可解拆,即南岸措置猛火油,准备缓急焚爇缆索”。此类是宋时将石油用于实战的记录。《永乐大典》卷8339《行军须知》说:“城上多备泥浆桶、麻搭,防敌人放猛火油箭、火炮。”

宋以后,如明天顺五年(公元1461年)的《明一统志》卷36记载陕西“延川、延长二县出”石油,卷37记载肃州(今甘肃酒泉)南山出石油。

猛火油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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