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一家人》 作者: [英] 雷蒙德·布里格斯 译者:张亦琦 中信出版集团 2018-7
黄集伟
从叙事难度上看,布里格斯的《伦敦一家人》比谷口治郎的《散步去》还麻烦。虽然二者都非虚构,都视觉叙事,都不屑于狗血、鸡汤、大开大阖,但相比“散步”主题的纯粹而言,讲述一个普通家庭40年的日常,更为不易。譬喻日常,成语里“鸡”字辈儿不少,鸡飞狗跳、陶犬瓦鸡、鸡毛蒜皮、鸡鸣狗吠、只鸡絮酒外,“一地鸡毛”也算高频吧?一地鸡毛一攒攒了40年,想想都愁。
没想到,一开篇就很不一样,全书的“楔子”部分,是个只有三页六面的“默片”:无气泡,无旁白,无描述……读完它,读完这个以父母一见钟情闪婚为大要的前传,《伦敦一家人》的特质已经显露——它当然不是“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不是“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红高粱》),可在文学气质上,它们是一拨的,布里格斯只用画笔将时间往前拨了几圈儿,日常已被他重新定义。
说到独特性,《每日电讯报》说,《伦敦一家人》堪称“当代小说”——验收这个四字判断,先得把它扔进由图像、色彩、故事共筑的视觉阵列里搅个10分钟,再拎出来,才多少接近该书实况:它确实很视觉,很小说,很漫长,可全书最为津津乐道的,其实只在丰赡、琐碎、平淡的日常。在《伦敦一家人》里,“日常”是被当作“主角”去设定的,它是朴素的,也是酸楚、温暖、矛盾和尴尬的。也许,在布里格斯眼里,日常本就由一帧帧画面衔接而成,构图就是日常的语法,颜色就是日常的语境,分镜就是日常的修辞,至于是不是“小说”,他大概并未细想。
编写该书时作者内心的情感结构,是阅读《伦敦一家人》时我最汹涌、最隐秘的好奇——相似的执迷在读《遗产》(菲利普·罗斯)时有过,在读《聆听父亲》(张大春)、《要短句,亲爱的》(彼埃蕾特·弗勒蒂奥)、《我如何清空父母的家》(莉迪亚·弗莱姆)等书时,也有过。说白了,我想知道的,是当一位作者以自己的父母作为写作对象时,其内心深处的情感起伏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左右他们的书写?而且,当他们决意将父母、家庭的诸多隐私、恩怨乃至难堪、不堪公之于众时,他们会做怎样的选择?是求助于适宜而得体的滤镜?还是索性绕开、躲开、撇开?或干脆“一键美容”?
“美容”?应该是没有的。不过,在《伦敦一家人》里,作者也并未直书时代巨变,近半个世纪的世事风云动荡,被布里格斯小心翼翼嵌进了锅碗瓢盆吃喝拉撒的日常。在“一家人”暮鼓晨钟的一个个缝隙里,随处可见世事暴雨后的水渍,时变雷鸣后的划痕:从每天仅播出一小时的电视节目,到周入6英镑的贫困线薪水;从苏联试爆原子弹,到女王47万英镑的年收入;从十进制货币的推行,到特殊时段泡澡用水5英寸的限定;从3D音响,到广岛原子弹致10万人丧生……在这组世事变迁、暴土扬尘的混音衬托下,布里格斯画出了一个任谁也绕不开、躲不开、撇不开的日常:一个有别于事件亲历者战壕实况的日常,一个有别于教科书词条式刻板的日常,一个平民百姓一朝一夕、一针一线、一餐一饭的日常……又和煦,又苟且。
母亲临终时,布里格斯未能守候在侧,重现这一遗憾,此前书中的轻快画风瞬间凌厉——也许,这陡变的笔触和节奏,刚好就是作者惊惶无措内心的一种视觉呈现?“你为什么把她放在推车上?还把破纸巾和清洁剂摆在她的脸旁边?他们把她的假牙都戴歪了”……这组配合粗粝画风的旁白给我极大震撼也许另有缘由,可我相信,读到它,大部分读者会和我一样,蓦然真切地听见日常的刺耳和残酷:生命因爱而来,可它的告别,却恒久慌乱,百般潦草,万分不堪,而这本就是日常题中既有之意,就像卑微、神异、虚无、浪漫或恓惶也是日常构成要件一样。一跳一跃、一迂一回是日常,踯躅独行、一唱三叹也是。
比照图画书的诸多生产作业标准,《伦敦一家人》其实多有不合。它不仅篇幅过长、画风过古,而且其情节链条的散漫、叙述风格的散淡,也显而易见。甚至,在这本长达100多页的图画书里,常规所谓“线索符号”的出现,都偏离定式:最终开满一树梨花的那颗“梨核”出现在第54页,最终陪伴男主终了一生的那只“猫”出现在第62页——这两个本可成为贯穿线索的符号,直到故事过半才半路杀出……不过,我倒觉得,这般貌似随意、随性的故事编排,刚好显露出作者对所谓“日常”的独特关照:日常不是哈姆雷特啊,日常不是六月飞雪啊,日常不是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三一律或布莱希特啊——而且,也许正是如此洞见,让我们恍然大悟,原来,《伦敦一家人》是为日常专门画写的一则辩护词啊——我们对英雄或拯救有多少赞美,对庸常或平凡就有多少曲解。对平民百姓的我们来讲,其实唯有平淡才是恒远常态。
画家勇敢地把妈妈的尸体画在了那张简陋的铁质推车上,勇敢地把由“妈妈假牙戴歪”引发的歇斯底里画进了一个个“气泡”里,这些细节让我想起作者另一本图画书——在那本《雪人》里,那个被小男孩领进家门、憨头憨脑的雪人,对一切充满好奇,他东瞅瞅、西摸摸,试了试妈妈缀有紫色花瓣的帽子,看了看爸爸那只普普通通的水杯。他发现,水杯里装着的,竟然是副假牙……也许,在作者眼里,一副假牙与一树梨花、一顶花帽的并置,刚好譬喻了日常的恒久与倏忽?恓惶与熨帖?温煦与刺骨?大概是吧。再想想此前我的所谓“滤镜”之虞,狭小可怜外,也实在远离了布里格斯的简朴襟怀:作为艺术家,他哪用什么滤镜呢?他所怀抱的,分明只是一架洞悉人性、人心的显微镜,他用它照见日常,重构日常——满怀谢意、歉意和宽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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