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的婚姻习俗

在我国古代的婚姻习俗中,一直存在着男方给彩礼,女方带嫁妆的习惯。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但是有时候女方是可以不带嫁妆的,这从2000多年前的《诗经》可以看出来,里面有大量的描述。比如“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等等。

随着历史的发展,过了春秋战国,到了汉朝后,即便是女方不带嫁妆,也要带三样东西。这些东西虽然不值钱,可是它们的意义似乎比值钱的嫁妆更能让男方家里满意。如果不带这三样东西,夫家会非常不满意,甚至会从根本上改变对女方的看法。

第一,是一本书简,比如《列女传》。或者类似这样的讲解女子德行,对女子的行为进行束缚的书。虽然说这些书里说的东西都是正确的,但很多规则已经达到了常人无法企及的难度,所以可以说是对女子自由和个性的一种束缚。当然了,在古代那个环境,女子如果不带这本书出嫁,会被夫家认为有行为不端的动机的。

第二,几套贴身的衣服,尤其是“睡衣”。这主要是因为古代市场不发达,刚到夫家时候,没有合适的衣服穿,也买不来,因此新娘基本都会从娘家带来一些衣服的。当然了,如果特别贫穷,也可以只带一件,反正很少不带新衣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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