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贾迎春是贾府里的二小姐,贾赦的女儿,虽然迎春是主子,但是为人胆小怕事,才气比不上林黛玉,能力比不上贾探春,所以贾府的人给她取了一个外号,叫“二木头”。
贾迎春到了出嫁的年龄的时候,他父亲因为欠了孙绍祖五千两银子还不起,于是就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迎春嫁过去了。这孙绍祖乃是一个骄奢淫逸、禽兽不如的人,贾政也曾劝过贾赦不能结这门亲,可是贾赦不听,一意孤行,结果迎春嫁过去没多久就被折磨死了。但是我觉得奇怪的是,贾母作为贾府的最高领导,一向又是最疼爱这些姐姐妹妹的,为什么在面对迎春的婚姻的时候她会袖手旁观呢?我想有这么几点原因:
首先,贾母和贾赦的母子关系不是很好。我们在看《红楼梦》的时候,都知道贾母更偏爱小儿子贾政,其实这也不能怪贾母。贾赦这个人,一把年纪了,不好好做官,也不好好养老,却整天惦记着大小老婆,尤其是后来还想染指鸳鸯,将母子的紧张关系推到了高峰。贾母对贾赦的所作所为非常不满,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紧张。
其次,是迎春的出身所致。迎春虽然是贾赦的女儿,但是贾赦对她可以说是没有什么感情,她从小在王夫人那边长大。而且继母邢夫人只知道要钱,根本不管迎春的死活,所以贾赦要将迎春嫁到孙家去,邢夫人不仅不制止,说不定心里还在窃喜。而贾母呢,孙子孙女多,或许心里也不是很重视迎春。
第三,是迎春的性格导致的。面对父亲和继母的压迫,她不知道说“不”,只是逆来顺受,既比不过黛玉宝钗,也不如探春,可想而知她在贾母心里的分量了。
第四,是封建社会的恶俗导致的。在封建社会,儿女的婚事都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婚姻。那对迎春来说,自己的婚姻当然是贾赦和邢夫人做主,而祖辈的贾母即使再不乐意也无法插手孙女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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