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特殊的一类女人,走到哪里都会被看不起,现今地位大变样了

最早,从白居易《琵琶行》中的一句“犹抱琵琶半遮面”中,第一次看到了古代妓女的风姿。再到后来,了解得到了薛涛、陈圆圆她们都是妓女,并且,她们也是“才女”。

或许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读着这些才女写的诗词,我们感叹着她们的美貌,她们的才情,最终,在得知她们都是青楼女子之后,觉得难以置信。也有的人,对妓女存在着极大的偏见,在他们看来,妓女就是下贱的人,根本就不配谈论这些高大上的文学诗词。

但是,“妓女”一词,在现代社会和古代社会的含义是有着极大的不同的。当代社会,讲究法制,对于“妓女”,“青楼”这些都是不允许光明正大地出现在社会当中的。但是,“小姐”依然存在,其内部小社会的运转是及其复杂的。

所以,这些女人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不堪入目的。可是,在古代社会就是大不相同了,古代社会中,男人总是三妻四妾,这还不够,到外面去花天酒地也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青楼不仅没有被禁止,而且,人家的生意还是红红火火的。

“妓女”的出现在我国已经有着很久远的历史了,《说文解字》解“妓”为:“妇人小物也,从女支声,读若跂行。”早在殷商时期就有了“巫娼”这一说法。之后,经过历史演变,直到春秋战国的时候竟然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名正言顺的妓院,就是当时所谓的“官妓”。

《战国策》二卷“东周”引周文君云:“齐桓公宫中女市女闾七百。按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则一闾为二十五家。管仲设女闾七百,为一万七千五百家。管仲设女闾,等于后世之有花捐也... ....可以说,我国娼妓制度,既自“女闾”开其端,自此以后,无代无之。

再往后的发展,妓院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发展成为了一种类似于我们现在社会的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样。所以,它的性质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更加偏重于盈利。之后,其行业中的竞争力就变得越来越大了。

最终,为了提高自己妓院的收入,老鸨们争相培养优秀的妓女,所以,妓女们需要去学习更多的文化知识,所谓“琴棋书画”也就成了这些妓女们的学习必备内容了。到了唐宋时期,“妓院”已经发展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形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唐玄宗设教坊、置梨园,统4万宫妓作乐以及和杨玉环风流韵事传遍朝野后,各级官员极为羡慕,纷纷仿效。地方上诸道、方镇、府司、州县军镇都设有官妓,每逢节日宴游,迎送官员,招待宾客,都要分配妓女前去歌舞陪侍。

就像唐代的诗、宋代的词一样,有了这种文化形式的存在,就会出现在这一领域非常突出的代表。就像薛涛,她的名声盛极一时,她更是被后人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之一”,并且,有后世流传的薛涛笺。但很少有人能想到,这样一位女子曾是一代名妓。

在当今的这个社会,依然有这种不法交易的存在,虽然,我们都知道这种工作有多么地不好,但是,依然会有人去从事这份工作。

在现今社会中,已经没有人会去强迫某个人做出卖自己身体的事情,但是,依然有很多不愿意靠着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去获得报酬的女性,最终,这类女性凭着自己的几分姿色就走上了“卖淫”的这条道路。

可是,古代社会也是不同的,封建社会的男权观念压迫着所有的女性,这永远是男权至上的时代。女性从出生开始就没有什么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古代女性就连自己的婚嫁大事都是由不得自己有半点的发言权的。

有的女性,由于自己出身不好,家庭贫困,在那个重男轻女的时代,女性往往是做出牺牲最大的,所以,像这种家庭贫困的女孩子从小就会被卖到青楼,成为了风尘女子,自此,过上了身不由己的生活。

也有一些女孩子,也许她们是身出名门,从小就过着优越的生活,接受着良好的教育,妥妥的大家闺秀。但是,因为家庭的变故,或是父亲遭人陷害,或是父亲官场生变,所以,自己无家可归,最终,沦落到这青楼。所以,在古代社会,有太多的妓女都是被迫的。

也许,她们也想找一个自己爱的丈夫,平平淡淡的幸福一生,但是,命运弄人,偏教她们过上这种生活。由于,他们是不愿意就这样一生被人当成一种玩物,所以,她们会更加的努力,让自己更加地优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古代的青楼女子是分等级的,按照等级的不同,别人对待她们的态度也就不同,最重要的是她们能够见到的人也不同。薛涛和大诗人元稹的爱情故事堪称一段传奇,正是这样的机遇,让他们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人。

所以,有很多的青楼女子都开始学习文学诗词、弹琴谱曲都是不在话下的。为的就是让自己能够进入到上流阶层,如此,她们便能够过得相对于别人更加地自由了。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古代有名的才女,大多数都是妓女出身。

在那个女性被压迫的时代,她们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学习知识,让自己变得优秀,不畏惧世人的眼光和看法,勇敢地追求自己所爱,可以说,她们是和现代的“妓女”是有很大的不同的,这样的女人也值得我们尊敬。

清末民初时,香港的妓女称为阿姑、老举,且妓院集中在水坑口,後来迁移至石塘咀,为著名的塘西风月所在地。至于现代,在1949年中国取得政权之后不久,人民政府通过查封妓院、惩治老鸨和改造妓女等措施取缔了娼妓制度,直到到1957年,中国卖淫嫖娼活动基本禁绝。

之后,大约从20世纪70年代末即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由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暗娼的活动在中国又重新出现了。

参考资料:

『《琵琶行》、《说文解字》、《战国策》、《中国古代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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