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犯罪被抄家,那么他的妻女如何处置?

中国历史上行有无数的刑罚,只有现代人想不到的,没有古人做不到的,古人在刑罚这方面的智慧是非常高的,抄家应该是古时候最常见的一种刑罚了,一般情况下一个家族一旦被抄家,则代表着这个家族的没落,家中的一切都会被没收。

抄家也称为“籍没”、“抄没”,抄家的对象为犯罪官员本人和他的家庭。如果罪刑过于严重,还要牵连到整个家族。抄家不仅仅只针对财产,还决定了犯罪官员家眷甚至族人的命运,特别是官员家里的女眷,可能以后的命运将十分的悲惨。

官妻也是财产,那被没收肯定会好好利用起来,继续创造价值啊。古代有个单位叫做教坊司,那里面收容很多犯官的女眷。别看它名字好听,实际上就是官办妓院,犯官的女眷在里面充当官妓。在这里女眷有可能成为歌伎或者舞娘,待遇也相对好点,不过始终都是达官贵人的玩物。

充入掖庭,一代才女上官婉儿在十三岁前一直和母亲在掖庭宫为奴,只因其祖父上官仪得罪了武则天,父子两被处死,刚出世的上官婉儿和母亲便被配入掖庭为奴。后来因其异常聪敏,才气过人被武则天赏识,十四岁时免去奴婢身份,掌管宫中诏命,充配掖庭宫算是很仁慈的一种惩罚。

发配边疆,这些被抄家的官员家眷也有可能被发配的边疆,那些关外苦寒之地,一般来说解散婢女,而妻妾就没那么容易了,他们被发配到边疆之后,一辈子都过着苦日子,尤其是在清朝时期,发配到黑龙江地区,那里当时还是个苦寒之地,还要遭受到非人的待遇,强迫官员的妻子充当军妓,所以在这样的情况呀一般来说是活不了多久就会丧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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