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真的吗?一点不贪知府三年真的赚十万?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话原本是用来形容古代官场的腐败现象,讲的是就算是一个极其清廉,从来不贪污一分钱的知府,三年也可以有十万雪花银的收入,这个比喻是真的吗?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一个从来不贪污一分钱的知府三年薪水真的能达到十万白银?

在讲这件事之前,首先应该把知府是什么和十万两银子是多少价值搞清楚。

拿清朝为例,知府是一个府的最高行政长官,所管辖府内的行政、税收、司法等重大权利都是由知府负责,知府在清朝是从四品的官衔,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长。

那十万两白银是多少价值呢?拿清朝中后期为例,根据当时的购买力及物价进行换算,一两银子相当于如今的200元,那么十万两白银相当于2000万元。

清朝的知府是四品官,清朝官员的薪酬是根据官衔品级规定的,清朝前期的官员俸禄都很低,可以说是低的可怜,很多一二品的官员薪酬甚至连自己都养不活,当了雍正时期,雍正创造了养廉银制度,清朝官员除了薪资外还能得到一大笔的额外收入,情况才有所好转,雍正时期后,官员的薪酬分为三部分,年俸、禄米、养廉银,知府属于四品官员,年俸是105两白银,禄米是105斛,养廉银是3700两白银。

当然这是官员账面上的薪水,清朝对于官员还有一些额外的补贴,所以一个从四品的知府,一年的俸禄加养廉银加各种补助共计大约为4000两白银加105斛米,那么知府三年的收入总计就是12000万白银加上315斛米,换算成钱也不足三百万元。

而且知府想要三年攒下12000万白银与315斛米,还是要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但这是不可能的,知府的收入不单单要供养自己与家人,府中的仆人、日常服饰、社交都是一笔很大的花销,如果知府真的是为官清廉,从不盘剥百姓,也不收下级的贿赂,别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知府三年连一万两银子也不可能攒下来。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最早出自与宋朝,原意是形容宋朝地方税种繁多,百姓负担严重的,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就变成形容官场腐败了,这样看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能性还是有待商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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