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物流快递并不是我们今天的人发明的,在古代比现在严格多了

物流始终伴随着人类的历史由古至今,谈到古代的物流不免要提及到驿站。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组织传递信息的国家之一,邮驿历史虽长达三千多年,但留存的遗址、文物并不多。盂城驿是一处水马驿站在江苏高邮古城南门大街外,是全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古代驿站。鸡鸣山驿在河北怀来,是我国仅存的一座较完整的驿城。

古代社会的书信交流依靠的是驿站,一般间隔二十里便设立一所驿站。而一旦在需要传递的文书之上特别标注“马上飞递”,按要求则应当以每日三百里的速度进行传递。如果,情况紧急,传递速度甚至可达每日六百里,最快可达八百里。

并且,在传递加急文书时,每所驿站均会使用快马,如此一来,虽然没有千里马可用,但是,每匹马都加急狂奔,也能够达到一日千里的速度。在古代,“600里加急,800里加急”便能用来表示情况紧急等级,一些文章对此有着非常精彩的描写。

只见远处尘土飞扬,一人一骑飞奔而至,马上之人身形极为敏捷,马未驻足而人以翻下马背。一身急喝:“800里加急!圣上御赐金牌,胆敢阻拦者,斩!胆敢不听令者,斩!”随后,只见又是一阵马蹄尘动,此人又飞奔远去!此时,古道依旧,清空依然,仿若此人从未来过!

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诗中也写到:“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唐朝时,中央政府曾明确规定,驿站需使用快马且必须达到一日行进180里左右的速度,如果,情况危急则必须达到一日行进300里的速度,最为紧急之时必须做到日行五百里。安禄山于天宝14年11月9日在范阳一带举兵谋逆。而当时的都城与此地相隔三千余里,但是,不到六天的时间唐玄宗就得知了这个事情,此讯息的传达速度便达到了每日500里。

根据史料记载,南北朝时期的北周皇帝,曾经骑乘皇家御用马匹,自洛阳城中疾驰而过,一日行进三百余里路程。由此可知,唐朝时期,政府规定紧急文书最高的传达速度必须达到每日行进500里,所使用的马匹无疑是属于皇家御马那一级别的良驹,怪不得能做到如此神速。

唐代时期的一尺大约为现在的0.3米,而一里则大约为四百五十米,就是利用现在的普通交通工具,想要行进八百里,最起码也得需要两日之久。

根据史料记载,在唐朝驿站发展最为鼎盛的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共设立有一千六百三十九所驿站,而当时在驿站中工作的职业人员共计两万余人,这其中包含了17000名驿兵。而且,驿站分类十分明确,可细分为陆路邮驿,水路邮驿及水路兼并的邮驿,各所驿站均建造有驿舍,并配备一系列配套设施,如驿马或驴、驿船及驿田。

在驿站之中工作的人,一般被人称之为驿丁或驿夫,有些则被称之为驿卒或驿隶。单从名号便可以得知,在驿站工作的人身份是极为低下的。特别是行走于陆上的人员,工作条件最为艰苦。他们往往工作于烈日之下,在冬日寒风之中也得奔走四方,就算天上下着瓢泼大雨也得送信。无论何种天气都必须背着文书袋,行色匆匆的奔走在驿站间。

人们在敦煌地区发现一幅绘于晚唐时期的壁画,名为《宋国夫人出行图》,其上便描绘了那时驿夫背着文书袋奔忙的形象。他们平常的工作极为艰苦,不仅需要在各个驿站间匆匆奔走传递书信,还得负责处理驿站的卫生及杂事。

唐朝时期,律法将邮驿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而所因当承受的处罚规定的非常具体。一旦犯错,就要承受极为严厉的惩罚。根据律法,驿长所担责任重大,首先,必须年年上报驿站的马匹情况,死伤肥瘠,上报各项财务出纳情况。

如果驿站的马匹有所死伤,驿长则必须进行赔偿;如果擅自裁撤驿站工作人员或马匹,则要接受100杖责。而律法对于驿夫的惩罚更为严厉。律法规定,驿夫抵达驿站之后,必须更换马匹方能前行,如若不然则要被杖责80。

甚至,唐律还规定,凡是无故在邮驿路途之上耽搁,应当遣返而不及时遣返者,杖责100;驿夫晚到目的地一天杖责80,晚到两天杖责160,依时而定,严重者会被处以两年监禁。律法还规定如果驿夫没有将紧急军事文件及时送达,将依法严惩。

如果,因此导致前方战事失败,驿夫将被处以绞刑。史料曾记载:一位员外郎因漏发公文而被免职,他在处理一批由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公文之时,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但是,一事疏漏,只发了岭南一地,而河北未发。泄露重大机密者也将被处以绞刑。

正是由于如此严厉的律法,所以,一般盗匪半途不敢劫持重要文件,以免被政府剿杀。而在交战时,为了防止敌方半途截获情报,一般会以多途径多人的方式传递文书。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邮驿的速度与数量与今天无法相比,但就其组织的严密程度,运输信息系统的覆盖水平来说并不亚于现代通讯运输。可以说,那时的驿站成就也是我们现代文明的基础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

『《八百里加急》、《中国古代的驿站》』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