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每个朝代开国的时候,用人是不会成问题的,因为总有一大批在打天下或夺取政权中经过锻炼考验的人材,只要加以选择,不用非其才就可以。但人要衰老、要死亡,以后选用些什么人,就不太好办。都由皇帝亲自挑选吧,李世民虽自信有此本,能够亲自挑选刺史、都督,亲自任用新人来当宰相,但传到子孙后代,就未必有此能耐,交给管人事的吏部全权办理,更不放心。
有一度,他想仿照古代分封诸侯在领地世袭的办法,对刺史也实行世袭制。贞观十一年(637)下诏,让他的小兄弟荆王李元景等二十一个亲王,以及长孙无忌等十四个功臣,世袭刺史。结果这种开倒车的办法遭到很多大臣包括被制定世袭者的反对,拖到贞观十三年,只好再下诏停罢。比较合适的办法是推行科举制,不靠上代的权势,不像魏晋南北朝那样用“九品中正”的办法让地方上评议谁是人材,让选拔人材的权力实际上掌握在世家士族手里。使得很多有才干的寒门子弟无法报销朝廷。
而唐朝是不管是世族还是寒门老百姓,都凭自己的真本事参加考试,考上的才有可能做官,以至做到宰相、刺史等大官。这种办法在隋代已开始试行了,因为到隋代过去的世家士族已日渐衰败,对这种不利于自己的新兴科举制度已没有能力抵制。到唐代更进一步把科举制度健全起来,由京师和州县的学校选送生徒,到长安参加尚书省举办的考试。
另外不是学校出身的,也可以自己报名,作为“乡贡”,经州、县送到尚书省,参加考试。这种考试有好多种名目,经常举办的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明法科、书科、算科,可以由生徒和乡贡的人自己选择一种应考,而出路比较好、应考者较多的是进士科和明经科。
对这种从社会各阶层中选拔统治人才的办法,李世民是很重视的。后来唐代的重要政治人物,几乎绝大多数是科举出身。人们怀念李世民的功绩,还常常把这位太宗皇帝说成是科举制的创始人。
唐代实行科举选官制度。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他们还须通过吏部的铨试,合格者才能由吏部授予官职。吏部铨试主要从“身”“言”“书”“判”四个方面进行考察,其中以“书”“判”最为重要。在任官方式上,唐代职事官与散官分离有利于官僚队伍的稳定,领取俸禄之标准由官秩转移到官职,有利于调动有才能者的积极性,而散官则成为安抚世家大族的有效工具,而且不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这些措施都非常有利地保证了官僚机构的清正廉洁。
正是因为唐太宗的知人善任,不论此人的出身还是亲疏远近,只要是有才干的人或者是能为朝廷做出贡献的人才,李世民不记新仇旧恨,不记往事浮云,只要是人才,他都委以重任,让其成为自己的精英团队。为后来的贞观之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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