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阶高”遇见“职务高”,到底谁先行礼?

在清朝官制中,职务跟官阶是衡量一个官员地位的重要划分方式。职务就是一个官员担任的,类似于尚书、大学士、总督、巡抚这样的职位。而官阶,则是把官员分为不同的品级。从一品到九品,每一品中,又分为正、从两级。所以,一共有十八级。

这套“九品中正制”,最早起源于三国曹魏时期。配合科举制度的选拔,对于选拔朝廷所需的官员考核,仍是较为有效的。

为了更好的区分品级,清朝还继承宋朝的制度,设立了阶官。阶官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没有什么实际权力。它们的名称就是光禄大夫、荣禄大夫、资政大夫等。这是文官的划分。

武官的划分就是建威将军、振威将军、武显将军等。这两种阶官都是十八级。分别对应了官员的品级。依靠这一点,官员可以确立地位、俸禄,以及各项的待遇。

这种待遇,就包含了官职的高低。一般来说,官员的职务跟官阶,都是直接挂钩,不会有太大的区别。比如说,如果把一个七品县令提拔到五品。这就等于说,他的官职还是县令,但官阶成了五品。那这个时候,就要把这个县令的阶官提拔到五品的奉政大夫。

否则,就等于给这个县令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因为他如果没有相应的品级阶官,那他就不算被提拔。就连五品的服饰,他都不能穿。更不用说五品官员应该享受的各种待遇了。

更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清朝的时候,官阶跟职务必须处于相对等的状态。而官阶是起到决定作用的。

以总督举例。总督在清朝的官制上是属于正二品官员。但有些时候,朝廷为了重用,会把他提拔到从一品官员的位置上。这个时候,就会让时兼任兵部尚书,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务。同时,他的阶官也会提拔为荣禄大夫。只有这样,他的品级才会跟职务相匹配。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把品级跟阶官同时提拔的话,就会出现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

所以,在这套规矩下,“职务高”的官员,遇见“官阶高”的官员,自然是要先行礼的。因为他是下级官员。

还是以总督为例。如果一个兼任兵部尚书,官阶已经是从一品的总督,遇到了一个正常官阶,正二品的总督。在这个情况下,正二品的总督就是要给从一品总督行礼。

因为他们是上下级的对应关系。按照清朝官场的规制,是以品级作为行礼标准的划分。

清朝这套官员提拔的制度,其实在讲了那么多后,会发现它有自己的优点。它吸收了很多前代的一些长处,又进行了一番利用改造。清朝能维持两百多年的江山,跟这些做法有一定的关系。

但同时,它也有很大的缺陷。那就是官员的提拔,到最后其实看的是资历,而不是真正的才能。当然,有才能的官员也会被选拔。但他们要经过重重磨砺。等到可以一展拳脚的时候,早被磨平了棱角。

因为官阶的提拔考核,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历。虽然可以提拔一些稳重的官员,但那些有异才的年轻人,却无法施展抱负。长期以往,自然会形成短板,靠资格压人的老干部作风,也会弥漫官场,最终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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