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中将阿沛·阿旺晋美和夫人 子女

阿沛·阿旺晋美,1911出生于西藏区拉萨市,襁褓中的阿旺晋美被母亲带到她在墨竹工卡县的加玛庄园抚养,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接着在拉萨一家私塾学习藏文,14岁时拜在格西喜饶嘉措门下,学习文法、诗学、历史和哲学。3年后,又拜三岩地区红教活佛大苍为师,修习佛学经典。格西喜饶嘉措和大苍活佛都是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佛学大师,阿旺晋美从他们的言传身教中,不仅学到了知识,更学会了做人。

17岁时,阿旺晋美回到加玛庄园。此时他已是一位心胸开阔、藏文水平较高,并有一定历史知识的青年,以庄园主少爷的身份,代替母亲管理庄园。不久他与出生于贵族宇妥家族的阿沛·才旦卓嘎结为伉俪。婚后,他以阿沛家族继承人身份向西藏噶厦政府申请出仕获准,正式承袭了阿沛名号,改名为阿沛·阿旺晋美,进入贵族官员行列。他先后担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1945年,35岁的阿沛被提升为孜本(审计官)。

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在命令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的同时,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有关和平解放西藏的事宜。但是,当时西藏地方政权掌握者想搞“西藏独立”,并为此连续召开官员大会。阿沛是第一位站出来表示不同意见的,他提出了两点:一是西藏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问题只能由中央政府解决,应派一个代表团去北京同中央政府商谈。二是同解放军只能谈判不能打仗。

1951年2月,达赖喇嘛和噶厦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和另外4位全权代表赴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阿沛·阿旺晋美出发前,给达赖喇嘛写报告,要求明确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同意人民解放军进藏,谈判才能成功。

经过努力,最后双方代表在各项问题上完全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随后阿沛·阿旺晋美同进藏解放军主力部队十八军军长张国华将军一道,带着《十七条协议》正式文本,从北京返回西藏。

195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成立时,中央军委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4年,阿沛同西藏的其他代表一起,赴北京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阿沛当选为国防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后来还担任多届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2009年12月2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阿沛·阿旺晋美的夫人是阿沛·才旦卓嘎,她是1918年出生于拉萨的贵族宇妥家族。1935年结婚。1951年后历任拉萨市爱国妇女联谊会主任,西藏地区爱国妇女联谊会副主任,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委员,西藏自治区妇联主任、名誉主任,全国妇联第四至七届副主席。2012年5月24日逝世。婚后育有12个子女。女儿阿沛·才旺曾经担任父亲的秘书,儿子阿沛·晋源曾经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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