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大都嘛李鸿章,无非是因其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卖国条约如《中法新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但是在当时,不签不行吧,而且是经过清政府同意的,李鸿章不签自有其他人签,其无非是代清政府受过。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李鸿章为我国的近代化、我近代中国的自强做了哪些贡献,虽然后来失败了,但是其对中国的近代化还是做了巨大的贡献的,要不其就不会有“四大中兴名臣之一”的赞誉。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是淮军、北洋水师的创始人和统帅、洋务运动的领袖、晚清重臣,建立了中国第一支西式海军北洋水师。其创办江南制造总局、轮船招商局等一系列洋务军工、民用企业,为中国的近代自强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在马关与日本谈判,据理力争,甚至1895年3月24日,李鸿章在日本商讨《马关条约》签定问题时,被刺客小山丰太郎开枪击中左面,血染官服,当场昏倒,险些丧命,但是也因为此枪,使得日本将赔款从三亿两白银减为两亿两白银,这样的人是卖国贼吗,其为国家难道没有争取过利益吗,只是奈何当时清朝国力实在太弱,没有强大的国力做外交后盾,外交能取得成功吗,其所签订的一些列条约都是清政府同意的。没有清政府承认的条约,李鸿章所签订的条约能有效吗,其实代表其后面的清政府。
看看当时国内外的名人政要是如何评价李鸿章的: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其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德国海军大臣柯纳德称其为“东方俾斯麦”,慈禧太后视其为“再造玄黄之人”。
梁启超在他所著的《李鸿章传》中为李鸿章所处的境地感到无尽的悲恸。书中写到:“当戎马压境之际,为忍气吞声之言,旁观者尤为酸心,况鸿章身历其境者。
梁启超在《李鸿章传》,称:鸿章必为数千年中国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李鸿章必为十九世纪世界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梁启超说他“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畅所欲言,是卖国贼还是爱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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