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候,有一个人叫做田登,他在一个州做父母官,为这个州的知府。田登这个人非常蛮横无理,他要求他怎么说百姓就怎么做。
田登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他也学会了皇帝避讳的那一套,所以不允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用其它字来代替,不然就是犯了大罪。
要是这个州的人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他就把这些人全部抓起来,然后再给他们扣上“侮辱地方官员”的帽子,如果程度比较重就给百姓判刑,如果是程度较轻,他就把百姓打板子。
在知府当差的人都小心翼翼的,要是不小心说了和“登”字同音的字,就免不了一顿惩罚。
有一年,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
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当 告示贴出以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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