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战争中的日军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这是个有点沉重的话题。

但不了解它,就不了解战争的残酷、不体悟和平的珍贵。

那就是对战场阵亡士兵的遗骸处理。

(配图)

一、并不是每个士兵阵亡后都可以被送回国

战场上阵亡士兵的尸体处理是一个医学问题、军队问题,也是一个国家的问题。

之所以是说他是医学问题,是因为尸体腐烂后会产生瘟疫、有害气体,如硫化氢、甲烷、尸胺,还会污染水源,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威胁生还者健康。

说它是军队问题,主要是处理方式会影响部队打仗的士气。

任何一个部队,都会十分珍视自己战友的尸体,想方设法会把尸体拉回自己部队,为此甚至不惜再次付出牺牲,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交代,也是对生者的精神慰藉。

说是国家问题也不为过,士兵为戍卫边疆而生,兵者,国之大事,生死荣辱是国家给予的,国家对阵亡将士遗体的赎回,不仅是对逝者的安慰,也是彰显国家尊严的方式。

然而,战争期间,并不是每个阵亡者都可以体面地尸裹马革、全尸送还的。

二战时的斯大林格勒会战,德军150万兵力被歼33万,光尸体留在苏联14.7万,全部拉回德国安葬?那是不可能的。

怎么办?

(日军在中国的临时坟墓)

二、3种遗体处理方式,最残酷莫过③

战争中的士兵尸体处理,大体3种方式:

①土埋万人坑

为防止尸体污染,对敌方的士兵尸体,在战争告一段落时,部队会找一个地势稍高、容易挖掘、远离水源、相对干燥的地方,挖一个万人坑,把敌方士兵尸体集体掩埋。

研究者称,为避免腐化的尸体毒气溢出,尸体最上层离地至少1米以上。

②焚烧

这是比第一种省事的方法,堆在一起用汽油和草木一烧,既消毒又安全。

这两种方式是通用的做法,但都需要时间,有时战事一紧无暇顾及,就会出现第三种不得已的方式:

③抛尸野外

任由蚊虫腐化鸟兽自取,自然消亡。虽然比较惨,但战场上还是比较多的。如武汉会战中的万家岭战役,日军万人几乎被我军全歼在崇山峻岭之间。

战后有人再访此地,只见白骨一片,骨上蛹壳高筑,遍地的日军分趾靴……

对战场尸体的处理,首先是分捡敌我遗骸,己方的按级别该拉走拉走,不拉走的在当地认真安葬,留下简易墓穴、碑文、日期、名字等,或者集体埋葬,立碑祭之。

对敌方的,就如上述法①处理,不过现代战争中已允许战争结束后,令敌方打着白旗、去除武装后来自取尸体了。

(配图)

三、日本的独创:1个人死后葬3回

二战日本军国主义本位,其在处理自己国家士兵的尸体时与其他国家有些不同,特别强调军人军属荣誉感。

根据1938年5月陆军省《陆军埋葬规则》规定,战时军人为“三墓制”葬法,即:

①葬于战地国,此时就是指中国了;

②葬于日本陆海军墓地;

③葬于军人自己的家庭墓地。

一个军人死后,要在这3个地方进行埋葬。

因此,日军一般都有一个专业的小队在战场收集本国军人遗体,然后集体火化,制成遗骨,送到兵战司令部,在每个月的固定时间集体送回国内,其称作“无言的凯旋”。

3种墓葬的方式,第一种在战争告一段落后举行声势浩大的慰灵祭,移灵当地的忠灵塔;

第二种“无言的凯旋”后,由日本国内的留守部队取出遗骨中的一部分进行“国葬”,引入靖国神社或地方神社,天皇亲自祭祀,上升为“神”;

第三种由留守部队把剩余的遗骨交给家人自行安葬。

(日本为阵亡士兵移灵忠灵塔)

四、战事紧迫没时间火化怎么办?

可见三墓葬法都是以有时间有遗骨的情况下进行的。

那如果战事紧张,没有时间火化,没有遗骨了该怎么办呢?

日本人又想出一个办法,由分捡小分队在每具遗体上取下一个器官作为遗骨送到国内。

这个器官怎么割也是有讲究的,以方便好带为原则。军官级别的取得多,普通士兵象征性地取局部,最简单的,带一绺毛发也算回国了。

日本在军人殡葬方式上的高度重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军国主义特点:

他们把死者上升为国家之“神”,把葬礼作为国家礼仪,把罪恶的终结作为新罪恶的动员,使母亲失去儿子感到骄傲,使妻子失去丈夫感到激动,使稚气未脱的孩子冲向战场……

(配图)

人性是可以教化的,尤其在二战日本,它利用人们对天皇神性的高度崇拜,教化大众像樱花一样在最绚烂的时刻为国家献身飘零,扭曲了人性,残害了人民,发动了战争。

这就是军国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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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参考:曹大臣《日本人在中国的墓地(1871-1945)》(历史研究2011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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