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秦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为相多年,政绩显耀,深得秦始皇恩宠。是他的一篇《谏逐客书》,总结了秦国不拘一格用客卿、变法图强成霸业的历史经验,提出了突破国别藩篱、大胆任用贤才的施政方针,为秦朝留下了“众客”,也就是“人才”,为秦统一天下储备了一批“干部”,为秦灭六国奠定了基础,“二十余年,竟并天下”;是他审时度势,反对泥古,摒弃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开两千余年中国政制之先河;是他锐意改革,力主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这一切,使这位有名的“法家人物”,备受后人推崇。
然而,这样一位推动历史进程的人物,早年资料却很少,《史记·李斯列传》只说他是“楚上蔡人也”,语焉不详,大约生于平民之家,饱尝稼穑之苦,很早就进入了官场,“年少时,为郡小吏。”郡乃古代行政区域,始于战国时期,秦之前比县小,秦之后比县大。上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古蔡国所在地。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发建立西周,封其弟叔度于蔡,建立蔡国,史称“上蔡”。李斯早年进入官场,当了上蔡县芦冈乡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公务员,其日常工作,就是给领导呕心沥血写讲稿,绞尽脑汁弄公文,在人们的不屑与白眼中苦熬岁月,其彷徨与郁闷,一如黄河之波涛,澎湃而汹涌。一向灵思飞旋的他,开始总结人生经验,他发现,茅厕里尖嘴猴腮的鼠辈,居肮脏,食恶臭,不断被人声犬吠所惊吓;而粮仓中那些脑满肠肥的硕鼠,居华屋,食积粟,养尊处优,何其美哉。李斯比较两种鼠辈命运之异同,喟然长叹:“人之贤不尚譬如鼠辈,在所自处耳!”他的这番“鼠论”,把人生的所谓理想信念道德统统抛之脑后,只留下了一条赤裸裸的宣言:人与老鼠并无区别,就看你身处什么地位了!此后,这番高论成了他的人生支点,实用与势利,成为他日后腾飞之“两翼”。
于是,为了做一只远离茅厕入居华屋的“老鼠”,李斯风尘仆仆前往山东兰陵县,投身大儒荀卿门下,刻苦操练“帝王之术”。荀卿是战国末期赵国人,在齐国有名的高等学府“稷下学宫”开席讲学,并出任兰陵县令。他是著名儒学大师,世称“荀子”,然而,他的儒学与传统意义上的孔孟之道,有着很大区别。譬如,孔孟主张“知天命”,他主张命运在我;孔孟说“人之初,性本善”,他说“人之初,性本恶”;孔孟倡导“法先王”,他主张“法后王”。如此等等,南辕北辙。他以这些颇为惊世核俗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创立了一套神乎其神的“帝王之术”,一时间风靡天下,不少年轻学子趋之若鹜。荀子所谓“帝王之术”,其实就是从帝王视角出发,高屋建瓴,阐述如何治国平天下,堪称“帝王之师”。李斯与韩非,同时拜在荀卿门下。李斯所学,却是如何揣摩帝王心思,更好地为帝王效劳,以达到飞黄腾达之目的,“鸿鹄之飞”与“燕雀之志”融会贯通,构成了李斯先生学术思想之核心;而韩非所学,则超越其师,他总结了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位前贤的哲学思想,把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融为一体,兼容了儒、墨、道诸家特点,形成了以法为核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被称为战国时代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学成之后,李斯观览天下,寻找腾达之路,“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临别之际,他向老师荀卿辞行,发表了一统滔滔宏论,他说,如今诸侯纷争,冒险家纵横排阖,“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兽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李斯把那些不求进取者称为“禽兽”,令荀卿大感惊异,于是继续倾听——“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李斯就带着这样一腔沸腾如潮的仕进之心,来到了秦国,经过百般钻营,进入吕不韦相府,做了一介门客,好容易逮着一个良机,他向秦王兜售其“帝王之术”,劝说他灭六国,成帝业,一下挠到了秦王的痒处,立刻提拔他为长史。此后,他坚决执行既定战略决策,利用谋士与刺客,用拉拢与杀戮相结合的手段,对各国诸侯进行分化瓦解,取得很大成功。眼看鱼跃龙门,前景辉煌,可是,因为一条阴差阳错的郑国渠,李斯竟被秦王下令驱逐了。
那时候,列国纷争,韩国临近秦国,实力最弱,沦为了强秦嘴边的一块“肥肉”,韩桓惠王不肯坐以待毙,祭出一条令人啼笑皆非的“疲秦之计”:派水利专家郑国做为间谍入秦,游说秦王在泾水与洛水之间兴建一条大型水渠,欲以发展水利为幌子,耗尽秦国实力。在施工过程中,计谋败露,秦王大怒,要杀郑国,郑国先生不卑不亢地说:“俺老郑是韩国间谍不假,可一直在为你秦国谋福利,我不过为韩国延缓了几载寿命,却为秦国建立了万世之功,要杀要剐,大王您瞧着办吧!”秦王一听有理,下令继续施工,水到渠成,人称“郑国渠”。然而,这一尴尬事件,却意外地诱发了秦王的疑心病,为彻底扫除间谍,他断然下令,尽逐客卿。李斯身为客卿,当然在驱逐之列。当他被士兵押解着,礼送出境,行至骊邑(今陕西临潼)时,心底的万丈波澜呼啸而起,奋笔疾书,写下了慷慨激昂的《谏逐客书》,雄辩地列举了客卿对秦国发展做出的历史贡献,深刻地阐述了客卿在秦统一大业中的重要作用,尖锐地指出了逐客之举的严重失误,他痛心疾首地说:“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秦王读罢,惊出一身冷汗,派人追回李斯,不久任为廷尉。廷尉是秦朝官职,为九卿之一,执掌刑狱,是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员。《史记·李斯列传》全文引述了李斯的《谏逐客书》,欣赏之情,溢于言表,最后的记载是:“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公元前213年,秦王嬴政46岁大寿,咸阳宫里举行隆重的祝寿宴会,70余名博士应邀到场,吟诗作赋,争相为皇帝祝寿。仆射周青臣马屁拍得连天响,说陛下圣明威德齐天万古传颂啊!博士淳于越拍案而起,直斥他面谀,“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霍然起身,亢声说道:“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其实,淳于越与李斯之争,老淳哼的是儒家“厚古薄今”之曲,小李唱的是法家“酷法治国”之调。历来把两人之争笼统地归结为“儒法斗争”,显然是脱离当时特定语境的。如果这场争论停留在思想舆论层面,可能会像几千年之后共和国历史上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一样,大家厘清思想,统一认识,将会大有益于天下也。然而,李斯却无限夸大,上纲上线,“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祸乱黔首。”至此,李斯开始露出一副狰狞嘴脸,赤裸裸端出了他的焚书之策——“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世。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应当说,李斯用如此杀气腾腾的血腥手段,来处置不同意见与异端思想,开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先例。“焚书”、“弃世”、“族诛”、“同罪”、“黥面”,种种酷刑,触目惊心。他蛊惑秦王用毁灭中国传统文化的罪恶手段,来实现天下思想一统,造成了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场文化浩劫。这场焚书之祸,究竟多少人因为藏书受到严刑峻法的制裁,不得而知;究竟多少珍贵的珍贵典籍被焚毁,无法统计。以至于太史公为撰写史记搜集资料时,根本找不到六国史书,不禁连声哀叹:“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史记·六国年表序》)。
如果说,“焚书坑儒”是李斯蛊惑秦王对中国文化犯下的滔天罪行,那么,他戕害昔日同窗韩非,则是其人性卑劣的突出表现。《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秦王读了《孤愤》、《五蠹》诸篇,大为惊讶,喟然而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说:“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王发兵急攻韩,务要得到韩非,韩王无奈,只得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与之作长夜之谈,“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害怕韩非取代自己,便谗毁说:“韩非,韩之公子也。今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于是下令,将韩非下狱,李斯害怕生变,即刻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令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过了几天,秦王果然后悔了,“使人赦之”,可是,韩非早被老同学李斯毒死了。
李斯处心积虑谋害老同学,当然是为了保住丞相高位与既得利益,《史记·李斯列传》载:“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秦代的三川,指关陇地区泾河、渭河、洛河流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源地。李斯长子李由官居三川太守,扼守帝国要冲,诸子娶的都是皇室公主,诸女嫁的都是皇室公子,李氏家族可谓满门荣耀。一次,李斯宴请百官,说自己此刻想起了老师荀卿的教诲“物禁大盛”,不禁恻然,“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才,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过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历史证明,李斯“物极则衰”的担心,并非多余;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归宿,竟会那样苛酷而惨烈!公元前210年,随着始皇帝驾崩,“沙丘宫政变”爆发,公子扶苏被赐死,赵高像鬼魅一样绑架了李斯与胡亥。李斯一听赵高的政变阴谋,先是厉声斥责,说你怎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来?赵高嗤之以鼻:“君听臣之计,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必有乔、松之寿,孔、墨之智。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善者因祸为福,君何处焉?”李斯听罢,沉默不语。面对头颅落地的威胁与荣华富贵的诱惑,他的心旌开始摇摆,意志开始溃败,最后仰天垂泪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唉唉!既然不能死,那就听天由命吧!危急时刻,李斯为了荣华富贵,与赵高胡亥同流合污了。一世英名,就此完结;煌煌大秦,二世而亡,悲哉!
青史呜咽。铁律无情。恍然回顾李斯先生的“鼠论”,兀地令人百感奔临矣!他要做一只“居华屋,食积粟”的高级“硕鼠”,叵耐最后沦为了政治绞肉机中的一只可怜仓鼠,在二世胡亥、丞相赵高面前摇尾乞怜。二世说:“夫人生居世间焉,譬犹骋六骥过决隙也。吾既已临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以安宗庙而乐万姓,长有天下,终吾年寿,其道可乎?”赵高连连叫好,并教导他“严法而刻刑”,尽诛先帝旧臣,除掉兄弟姊妹,方可高枕无忧矣!于是“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李斯大感恐惧,“重爵禄,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上了一道《行督责书》,振振有词地鼓励二世实行督责:“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他肉麻地欢呼:“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尽管李斯丧失了最后的廉耻,像狗一样匍匐在二世脚下,却依然没有摆脱赵高的残戮。公元前208年,丞相赵高奉二世皇帝之命,逮捕右丞相李斯、左丞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冯氏父子愤然自杀,李斯为了苟活,反复上书乞怜,“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秦二世之悟而赦之。”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还做如此幻想,堪称卑怯彻骨也;李斯得到的,只是赵高的酷刑,“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秦二世最后御笔朱批:“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所谓五刑,按秦律,凡是判处灭三族者,都要先在面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右指,然后用竹鞭打死,再斩首,在刑场上用鼎煮其骨肉;如果诽谤罪、詈骂罪,还要先割去舌头。这些,统称五刑。不知李斯最后惨死,是否尝遍五刑?当他被提出死牢,押赴刑场之际,看到自己的小儿子也一同被押就刑,不禁老泪纵横,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死到临头,他才想到要像草民百姓那样,与儿子一起牵着黄狗追逐野兔,岂不是太晚了吗?李斯被杀,还被夷灭三族,他的父母、妻妾、子女尽被屠戮。
客观地看,李斯堪称天才,文章写得极好,文采灿烂,如日月然;他独创的篆书,至今流韵千响;他之施政,也不乏远见卓识之举。但是,由于他以“鼠论”立世,以功利为先导,以现实利益为旨归,以富贵荣华为人生之本,失去了作为一个政治家的基本道德底线,甚至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基本品格,嫉贤妒能,残忍恶毒,这才铸成了他的千古之殇,受到历史的严厉惩罚,若说他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不为冤枉也。历史的逻辑,就是这样铁一样无情而冷漠!太史公批评说:李斯作为国之重臣,“知《六艺》之归,持爵禄之重”,关键时刻却丧失原则,“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导致沙丘惨变,秦廷跌落,“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太史公说,有人认为李斯忠诚而被五刑处死,实在冤枉呢,其实并非如此。不然,以李斯之功,可以与周公、召公并列矣!
明代紫阳道人丁耀亢先生《天史》一书持论则更为严苛:“李斯尝为仓吏,见仓鼠而乐之。吾观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谋饱,终而啮人,秦之社遂以空。及东门黄犬,仍思顾兔,驰心犹未死也。矫诏杀人而致族灭,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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