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想和大家聊一聊,明朝时期的大臣们,他们挨了打,却不以为耻,反而以它为荣,有的甚至传扬了很多代,然后带动子子孙孙都记住这一个光荣的传统。这难道是有什么奇葩的内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古代的权力都掌握在皇帝的手中,而明朝的皇帝,脾气又非常不好,动不动就爱生气,一生气就很有可能在朝堂之上打大臣们的屁股。这个刑罚就是廷杖,这个刑罚其实早在明朝之前就有了,但是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廷杖最盛行的王朝。
我们先来看看仗是一种什么刑具,它是用荆条做成的,有一头大一头小,用刑的时候用来拍击犯人的臀部。当然,如果皇帝着急上火,指不定用什么稀奇的东西鞭打别人,就比如用过的有鞭子、金瓜等等。朱元璋时期,就曾经用鞭子打死了一个大臣,明成祖朱棣时期,用金瓜打断了李时勉的肋骨。
其实在明朝前期,大臣们受廷杖的时候,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只是意思一下,是允许穿着厚棉衣,或者拿东西挡着屁股的。但是到了正德朝之后,命令受廷杖的人必须脱去衣服,这就大大加大了刑罚的危险性,惩罚变成了血腥的体罚。曾经就有一位官员受罚时,只穿了一条内裤,并且让两名太监监视着。太监宣读完廷杖的数目之后,一个人拿着麻袋兜,把它从肩膀之下都绑起来,一定不能动弹。
受罚的人头和面都接触地,非常地难受,另一个人绑住他的两只脚,四面都牵着,只露出两瓣臀部受罚,打完之后,大臣就昏迷不醒了,运气好的话,赶紧送去治疗,还有可能活命,运气不好的话,很有可能当场就没命了。
那么打人的人又是谁呢?他们是锦衣卫校尉,由于经常执行刑罚,他们掌握了一套精妙的经验功夫。根据传说,如果用一张纸包着稻草,他们能把稻草打得粉碎,然而纸却纹丝不破。正是因为他们的技巧,所以轻重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如果想让你死,就绝不能生。有的时候,表面上被打得看不出痕迹。实际上里面的筋骨都被打断了。若是提前有人贿赂太监,太监与锦衣校尉相互串通,情况可以大为不同,虽然打的时候听声音很大,看起来很痛,血肉横飞的,可依然伤不到筋骨,不会危及生命。
至于受刑的大臣们,按道理来说,堂堂一朝大臣,被皇帝当众责打,应该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隆庆三年,一个大臣因为进谏的时候说错了话,被打了100下,他的套裤都被血浸透了。但是他的家人们却将这套衣物保留传世,还有一个万历年间的大臣,他因为反对张居正的夺情而被鞭打,可是由于身体肥胖,打完之后,肉都烂了,他的妻子便将这些腐肉处理之后保存,以告诫子孙后代。这些被打的以及其家人,都把这件事情看成了家族的荣耀,并且希望后代子孙都记住这些事情。
虽然被打之后闹得一身伤病,有的会被打成残疾,一到阴天下雨,就饱受疼痛折磨,严重一点的,甚至会被打死,甚至会连累家庭族人可是即便如此,大臣们也不后悔。在这些人的道德观念里,有什么说什么,皇帝做得不对的,也要说出来。有奸臣的,一定要坚决的打击,这都是身为大臣的职责,尽忠尽责,虽然有可能受到惩罚和不公,可是即使是可能死了,也是光荣的。
小编认为,其实打与不打,从皇帝的角度看,皇帝是觉得自己身为一国之君,君为父,而大臣只是他的附庸,是臣子,皇帝打你,那就是老子打儿子,谁让你惹他生气了。大明律例并没有廷杖这一个刑法,也没有规定什么样的罪行要实行它。其实这都没有关系,惹皇帝生气就是大罪,皇帝的口谕就是法律,这些就是明朝皇帝施行廷杖的逻辑。所以皇帝打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明朝的大臣们又都不怕打,打不怕,在大臣的观点里,他们觉得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剩下的就交给上天去判决,自己受到的教育就是忠君爱国,如果因为君王厉害会惩罚,甚至是自己要挨鞭打,就不去做应该做的事情,那才是为人臣子应该羞愧的。正是因为明朝的大臣有如此气节,才会为历史留下那么多的名臣忠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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