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划分为3市5区5县的3线城市,享有“世界钢琴之城”之称

宜昌,古称夷陵,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上中游分界处,建制历史逾两千年。“宜昌”之名始于东晋,市的建制始于解放初,于1992年设立地级市。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4249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年底,宜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50平方公里,市区户籍人口120万人,全市现辖五区、三市、五县,常住人口415万人。

宜昌依长江而建,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指科技、高教、文化、卫生、交通、医疗仅次于武汉,经济实力位居湖北省第三位,是中国中部重要的交通枢纽,拥有汉宜高速公路、汉宜高速铁路、焦柳铁路、318国道等国家重要的交通动脉。宜昌是三峡大坝、葛洲坝等国家重要战略设施所在地,被誉为“世界水电之都”。2017年4月2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宜昌片区正式揭牌 [1] 。

宜昌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境内有4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数量居全国城市前列。宜昌是湖北省唯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同时享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中国钢琴之城等美誉。

2017年7月,宜昌市钻获页岩气井,预测页岩气资源量超5000亿立方米,是迄今全球最古老页岩气矿藏。 [2]

注:宜昌境内三峡水电站、葛洲坝水电站产值不计入宜昌市GDP。

2017年,宜昌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喜获湖北省唯一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称号。 [3]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 [4] 2017年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排名第45。

历史沿革

宜昌历史悠久,据史书记载,宜昌已有2700多年的历史。距今一二十万年前,在宜昌境内的清江流域就有“长阳人”的活 动。境内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证明了七、八千年前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

宜昌远古属西陵部落,据《宜昌府志》记载:夏、商、周三代,夷陵为古荆州地,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改夷陵置巫县。“夏商时为古荆州之域,春秋战国时为楚国的西塞要地,建有城邑”。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郡县,宜昌市大部分地域属南郡。“汉承秦制”,西汉时夷陵属荆州南郡,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改夷陵为临江郡。建安十五年(210年)又改临江郡为宜都郡,领宜都(今宜昌)、秭归、枝江、夷道(今宜都)等四县。

三国时,吴黄武元年(222年),改夷陵为西陵郡,也称宜都郡。晋太康年间(280-289年),改置为夷陵县。东晋分夷陵西境(在长江南岸的黄牛岩至黑岩之间)另置一县时命名“宜昌”,寓意在于祈福分境置县宜于国运昌盛,“宜昌”之名便始见于史。

宜昌市人民政府

南北朝时宋、齐皆与晋同。梁改宜都郡为宜州,西魏改为拓州,北周改为硖州。

隋大业三年(607年)改硖州为夷陵郡,辖夷陵、夷道、长杨、远安四县,夷陵县为郡治,隶属荆州都督府。唐初,改夷陵郡为硖州,领上述四县,属山南东道。天宝初又改为夷陵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硖州,辖原四县,仍属山南东道。

五代时,硖州与荆州、归州为南平国。北宋复称硖州,属荆湖北路,仍辖原夷陵四县。元丰年间(1078~1085年)改“硖”为“峡”。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升峡州为峡州路,领原四县,属河南行省荆湖北道。明初改峡州路为峡州府。洪武九年(1376年),改峡州为夷陵州,领宜都、长阳、远安三县,治所夷陵,隶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上荆南道。

清顺治四年(1647),夷陵州隶属荆州府。顺治五年,改“夷陵”为“彝陵”。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彝陵州为宜昌府,改彝陵县为东湖县并为宜昌府治所,领东湖、兴山、巴东、长阳、长乐5县及归州、鹤峰2州,隶属荆宜施道。宜都、枝江、当阳、远安4县属荆州府。光绪二年(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签订,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次年,宜昌设立海关,正式对外开放。

中华民国初年废府、州建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制。1912年改东湖县为宜昌县,与兴山、秭归、巴东、长阳、五峰、鹤峰县属荆南道。当阳、远安属襄南道。1922年,宜昌属荆宜道。

1932年、1936年,宜昌、宜都、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八县先后属第九、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于宜昌县城。枝江县先后隶属于湖北省第七、第四行政督察区。1948年8月,中共江汉区委决定正式成立第四专员公署(亦称襄西专署),1949年1月改为当阳专署。1949年5月20日在当阳成立宜昌专员公署,同月在当阳组建宜昌市党政领导班子。6月11日,在当阳芦家湾正式成立中共宜昌市委员会、宜昌市人民政府。1949年7月16日,宜昌城区解放。中共宜昌专署机关和宜昌市党政机关随即从当阳迁驻宜昌城。1949年11月15日,今宜昌市全境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分设八个行政区。其中有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辖宜昌、宜都、枝江、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九个县。同时划出原宜昌县城区和近郊农村置宜昌市,直属湖北省人民政府管辖。1951年,改湖北宜昌行政区专员公署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宜昌区专员公署,1955年改为湖北省宜昌专员公署。1954年11月,宜昌市改属宜昌专署领导。此时,宜昌专署辖9县1市。此时宜昌专员公署辖8县1市。1958年12月,撤销宜昌专员公署,建立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1961年5月,撤销宜都工业区行政公署,设立宜昌专员公署 。1968年1月成立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撤销宜昌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宜昌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6月,宜昌市复为省辖市。1992年3月,为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经中央批准,宜昌地区和宜昌市合并,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10] 2016年12月20日,宜昌入选国家中部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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