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椎生不是蔡锷,是唐璆吗?曾业英失误之九:违背常识

核心提示:曾业英先生在其发表于《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的《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一文中认为,击椎生绝非蔡锷,八九不离十可认定他就是筹滇协会的倡议人唐璆。但经笔者查考,曾先生的上述结论完全不符合史实。本刊自即日起分20期连载笔者的反驳文章,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蔡锷,字松坡,别号(笔名)击椎生

除了试图从唐璆和击椎生的经历和知识找出“存在高度的一致性”之外,从击椎生的文章中找出用以论证唐璆就是击椎生的蛛丝马迹,也是曾先生着力的方向。因此,在文章中,曾先生努力“依据击椎生的诗文所提供的信息,追寻他们(击椎生与唐璆)是否同一个人”,并从三个方面进行挖掘,最终得出其所谓击椎生“八九不离十”就是唐璆的“结论”。

曾先生在这些方面的努力,结果如何呢?笔者查考相关史实后认为,曾先生在这些方面努力的结果,与其试图从唐璆和击椎生的经历和知识找出“存在高度的一致性”的结果一样,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

本期,让我们先来看看曾先生所谓的“突破口”吧。曾先生自认在击椎生《苏杭甬铁路与滇川铁路之比较》一文中找到了“击椎生到底是谁”的一个“突破口”。原来,曾先生煞费苦心找到的所谓“突破口”,就是附在击椎生此文后的那段“附言”及其所称的“本会”提供的两个附件:一为“本会”致苏浙铁路公司书,一为署名为伯炎的人对于苏浙路款的感言。正是根据这个至关重要的“突破口”,曾先生产生了丰富的联想,并精心设计了其论证的具体路径:此“附言”的作者就是“他”(即击椎生),“附言”中所称的“本会”就是筹滇协会,“击椎生则是这个组织中的一员,而且还是重要成员”,“而唐璆恰恰又是这个协会的核心和灵魂人物”,加之,此前曾先生论证过的唐璆的生平经历和所受教育与击椎生诗文中所透露的信息又“存在高度的一致性”,所以,击椎生“八九不离十”就是唐璆。同时,十分得意的曾先生还在文章中说:“令人不解的是,邓江祁编的《蔡锷集外集》,竟独独将这段附言和两个附件约2600字统统删去了。为什么删去?为节约篇幅?还是误以为没有什么史料价值?或者是从阅读过的《唐璆文集》中意识到了什么?”(见下图)

曾先生的如意算盘看似打得不错。但十分不幸的是,曾先生一开始就马失前蹄,折戟沉沙。在指出曾先生又一个新的重大失误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给曾先生及其文章的6位实、匿名评审专家以及某某核心期刊的主编、副主编和相关编辑们补一堂微写作基础课。

【微 课】稍具文史常识的人都应知道,在书信或文章之后,再添加附言或按语之类的文字,在其后还应加上“又及”、“著者”、“译者”、“编者”或“著者识”、“译者识”等字样,以证明这段文字为作(译)者本人所作。这也是从古到今中国文人作文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对此,击椎生是严格遵守的。曾先生在引用击椎生的《佛国陆军之腐败》一文后面的“按语”时就应当注意到,击椎生在其发表的《佛国陆军之腐败》一文末之“按语”后,也特地加上“译者识”三个字。这就清楚表明,这段“按语”是击椎生所加,其作者当然就是击椎生。(见下图一)同样,唐璆更是严格遵守这个规则的。曾先生也应看到,唐璆发表在《筹滇》第1号上的《救云南以救中国》的文章后面,附有一段说明文字:“此篇成于去年三月,与今日时事有稍异者,阅者宜分别之。”在这段说明文字之后,唐璆也没有忘记加上“著者识”三个字。(见下图二)在《云南土司问题》一文之后,唐璆也加有附言曰:“民国元年,蔡将军锷为云南都督。著者充都督府参议,兼为《滇南日报》主笔。故篇中称谓,皆仍其旧,阅者察之。”(见下图三)而在此附言之后,唐璆还是没有忘记加上“著者识”三个字。此外,在《滇蜀铁路宜改道滇邕议》一文的附言之后,唐璆也没有忘记加上“著者唐璆识”(见下图四)。

【案 例】明白了以上道理之后,就让我们再来看看击椎生《苏杭甬铁路与滇川铁路之比较》一文后面的那段“附言”吧。

首先,很明显,曾先生所指的那段“附言”之后既无“著者识”,也无“编者”等诸如此类的任何字样(见下图一)。这就清楚地表明,这些文字已不是击椎生文章的内容了。因此,其作者也不可能是击椎生。由此可见,曾先生由于以自我论点为中心的选择性太强,竟不顾史实和作文规则,一口咬定那段“附言”的作者是击椎生,不仅没有任何根据,而且还违反了作文的基本常识。

再者,从相关杂志和书籍的编辑对那段“附言”的处理方式来看,也说明其并非正文作者所为。《云南》杂志编辑虽然将这段“附言”和“本会”提供的两个附件附在击椎生的文章之后,但已将其与击椎生的正文隔开,单独排列(见下图一)。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的《云南杂志选辑》(以下简称《选辑》)收录此文时,之所以保留了后面的那段“附言”和两个附件,也完全是因为它是《云南》杂志的《选辑》,而从保存杂志的原貌上所作出的考虑,就好像它还收录了《云南》杂志上刊登的《大事月表》《广告启事》等内容一样。尽管如此,但在编排这段“附言”和两个附件时,无论是《云南》杂志,还是《选辑》的编辑,对这些文字都作了不同的处理,一是将其与击椎生的文章截然分开,二是将其以比击椎生的文章小一号的字体排出,以示其与击椎生文章的区别(见下图二)。所以,从《云南》杂志和《选辑》的编辑对那段“附言”和两个附件的处理方式上,我们也不难看出,它们已经不是击椎生文章的内容了。所以,张栴、王忍之在编《辛亥革命前十年时间时论选集》收录击椎生此文时,当然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因而只收录了击椎生的正文,而对后面那些“来路不明”的“附言”和已署名为他人的两个附件,当然是一删了之(见下图三)。由此可见,曾先生在文中指责笔者所编的《蔡锷集外集》删去这些内容,不仅毫无道理,反而表明了其在这个问题上的严重失察和失误。

第三,从那段“附言”的行文口吻来看,是以“本会”而自居,完全就是单位或团体的行文口气,所以,这段“附言”,即便要落款,也应是某某协会,与击椎生毫无关系。

【点 评】以上分析充分说明,曾先生用以作为“突破口”的那段“附言”并非系击椎生所为,其作者也不可能是击椎生。所以,曾先生把那段未署名的“附言”强加在击椎生乃至唐璆的身上,既毫无根据,更是对他们文史水平的严重贬低。因此,曾先生据以作出的任何推导和考证也就都是多余和毫无意义的了,充其量也不过是曾先生的一种臆想罢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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