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他的皇子皇孙有多好?一品官员的俸禄只是亲王的十分之一

文|郭晔旻

洪武九年(1376),一位名叫叶伯巨的明朝低级官员,胆大包天地上万言书指责皇帝朱元璋施政中的三大弊端,即“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刚愎自用的朱元璋自然无法容忍如此尖锐的批评,叶伯巨最后落得瘐毙牢狱的下场。但解决了指出弊政之人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三大弊政尤其是其中的“分封太侈”,不仅成为整个洪武时期的政治基调,更伴随明朝近三百年统治始终……

明鲁荒王陪葬的九制皮弁

朱棣造反成功后,实行了许多“藩禁”政策,但明朝宗室与朱家皇帝毕竟属于同一血统,囿于封建宗法观念,皇帝对宗室还是要略尽“亲亲之谊”。宣德之后的宗室已然成为“不得与有司之事,不得为四民之业,食租衣税,无所事事”的寄生阶层,顾炎武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为宗藩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义……名曰天枝,实为弃物。”而宗室的巨额“宗禄”也就愈往后愈成为明廷沉重的财政包袱。

出于对皇子皇孙的怜爱,朱元璋从一开始就给予其十分优渥的经济待遇。与其对文武百官的吝啬形成了鲜明对照,洪武二十五年明廷“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自后为永制。”换句话说,堂堂正一品官员的年俸不过千石,只堪堪与镇国将军的待遇相垺,更只及亲王年俸的1/10!

根据明朝政府的规定,宗藩一生之大事,诸如婚丧嫁娶、宫室造作等全部由政府负责,朝廷为藩王建造宅地,提供俸禄之外,甚至诸王府的官属俸禄也由政府支给。除了《皇明祖训》明确规定的岁禄,明代藩王还享有田地、湖泊、商税及支盐等其他经济优待,这些优待并无明文规定,藩王享有的方式和额度皆表现出很强的随意性。到弘治年间(1488—1505),“国家额田已去强半”“中州地半入藩府”。无怪乎时人感叹,“我朝亲亲之恩,可谓无所不用,其厚远过前代矣!”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天潢之派无穷,国赋之入有限”。明初,宗藩人口数量并不多。洪武年间,亲王、郡王、将军共49位,另外加上宗女9位,共计58位。永乐年间,增封亲王、郡王、将军41位,宗女28位,通计前项,共127位,这对于当时的国家财政来说,还谈不上有多大影响。然而,朱元璋不顾“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古训,执意要泽及自己的每一个后人,使得享受国家福利的宗室根本没有“退出”机制。这两方面加在一起,就导致宗室人口的恶性膨胀。根据后来徐光启推算,明宗室人数30年左右即增加一倍,到崇祯十七年,在籍宗室人口超过33万人。实在令明朝财政难堪重负。早在弘治三年,户部就已惊呼“宗支蕃盛,禄米日增!”而嘉靖后期,全国每年岁输京师粮400万石,而全国应支宗禄竟达853万石,“借令全输,已不足供禄米之半!”

广西桂林靖江王府大门

明代的宗藩禄廪,成了中后期财政的一大毒瘤。万历时曾任山东巡抚,后升任工部尚书的何起鸣在其《条议宗藩至切事宜疏》中认为,宗禄问题已经是天下第一大难事:“邸禄岁增,民财日绌,比之边防,尤为难处。”

明廷解决宗禄不足的主要办法就是加征加派。陕西白水县,“嘉靖加派一百八十两八钱七分,万历加派七百三十五两五钱五分,俱系宗室日繁,剜肉补疮”。白水是当时全国“贫困县”,尚且如此加派,以此可以想见全国其他各地人民由于宗室繁衍而额外增加的负担了。宗室日益沉重的压迫剥削,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终于酿成明末农民大起义。明代农民战争发自陕西,流动作战于山陕、两河、山东、四川和湖广,这些地区都是宗室最集中的省份。农民起义的矛头,也首先对准了藩王宗室。农民军所到之处,烧藩府、杀宗室。李自成在洛阳镇压福王的时候,向民众宣布:“王侯贵人,剥穷民,视其冻馁,吾故杀之!”明朝宗室“迨遭闯、献之祸,屠戮几尽焉”。这就是朱元璋在“祖宗家法”里苦心孤诣制定的宗室政策,为子孙后代创造的最后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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