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杀嫂前有一动作,显示其心机很深

相信大家都看过《水浒传》,这本古代著名的小说,有着很精彩的历史人物关系,里面的每个故事都值得细细研究,而且很多故事都是需要仔细推敲才能明白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其中就有这么一段,让人很费解,大家都知道武松是个人高马大,有着很大力气的英雄,但如此厉害的一个英雄,却有着不怎么好的结局。从武松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就可以看出,武松是一个非常勇猛的人,有着一腔的热血。

了解武松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不拘小节,不贪恋儿女之间恩恩怨怨的人。他很重义气,却不贪恋儿女之情,所以从没有一个能入他法眼的女子。他是个注重纲常礼教,很传统的人,他认为,女人就应遵从三从四德,要守妇道。通常生活在底层社会的百姓,会更加的遵守纲常礼教,而上层社会中的人则不在乎这些。所以武松作为底层社会中的一员,当然是更加看重这些的了。再加上他很重情义,所以后来他面对自己的嫂子潘金莲时,也丝毫没有留情分。

他当时在杀潘金莲的时候,叫了很多的街坊邻居来与他对簿公堂,最后收集到他嫂子害死他哥哥的证据,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处置潘金莲了。他首先对潘金莲拳打脚踢,后来甚至将她的衣服扯破。看到这里就会有人疑惑了,为什么武松要将潘金莲的衣服扯烂呢?难道是对潘金莲还有着一些情分?当然不是了,在当时宋朝的律法中,杀人罪也分为好几种。分为谋杀,斗杀和敌杀,而当时的律法也比较宽容,斗杀是不需要偿命的。

也就是说通过打架斗殴导致死亡的是判得比较轻的,所以武松把他嫂子打死,判的罪行会比较轻。他最后被判了流放,不得不说他还是很聪明的,他不想为了一个杀兄仇人而把命搭进去,所以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看来武松在杀嫂子之前已经精心研读了大宋的法律,根据当时的宋朝法律,通奸者男的判一年半,女的两年,但是这两人对武松有着血海深仇,所以武松一定要杀了他们才能为哥哥报仇。因此武松故意制造打架斗殴将这两人打死,之后再去官府自首,这样会使自己的罪行减到最轻。

后来知县对武松的故事深表同情,他见武松又自己来自首,所以对武松的罪行有下面的判决:武松的哥哥去世,他来祭奠哥哥,但是却遭到了嫂子的阻拦。于是两个人争吵起来,有了口舌之争,潘金莲将他哥哥的灵柩推倒了。武松见状非常气愤,他与嫂子打斗,无奈下手重了点,将潘金莲打死了。当时西门庆赶来帮忙,想要保护潘金莲,也与武松发生了争斗,不小心也被武松打死了。

这场判决都是围绕一个“斗”字展开的,所以即便武松杀了两个人,都是与斗有关系,那么他判决的罪行就会轻很多,不至于偿命。所以最后只是被发配了,也算是非常轻的判决了。难怪当时武松在杀潘金莲之前要将她的衣服扯烂呢,原来是他早就谋划好了,制造一场“斗杀”案,这样不仅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为哥哥报了仇。最重要的是将这两个恶人杀了,也是为民除害了。从武松的这种行为可以看出,他不单是武艺高强,也颇具心机呢,只不过是这种心机难以启齿,在关键时刻为自己保住了性命,还报了仇,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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