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薪水”一词,出自《晋书·刘寔传》,“薪水之事,皆自营给”,说的是砍柴、打水等杂务,不是“工资”,更和钱无关。
中国古代官员的俸禄有多种称法,如:“月给”、“月俸”、“月钱”等。在魏晋六朝时,“薪水”除了指砍柴汲水外,也渐渐成为日常生活开支费用的意思。如《魏书.卢昶伟》中记载:“如薪水少急,即可量计。”这里的“薪水”即为日常费用。而明朝时曾将俸禄称为“月费”,但后来又改称为“柴薪银”,意思是帮官员解决柴、米、油、盐这些日常生活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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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汉末年到西晋,中国经历了一个长达两百年的“钱币回潮期”,市场上钱币的流通量和重要性都较西汉明显下降,官员工资从以发钱为主,变成实物和钱各占一半,市场上贸易也从主要依靠铜钱,回潮成《诗经》中“抱布贸丝”之类物物交换的场景。很显然,西晋整个朝代不铸造一文铜钱,官员“工资”也不着一个钱字,不过是这一“钱币回潮”趋势的延续。
由于汉末和三国时的战乱,和整个社会潮流对钱的反感(鲁褒的《钱神论》就是典型范例,这篇西晋着名杂文对钱的弊端极尽讽刺揶揄之能事),加上当时庄园经济开始兴盛,商品交易退化,钱这东西在当时还真未必比谷物、布帛、田地等值钱、好使。当时的许多记载都表明,非但“工资”,连行贿受贿也是实物为主,如“竹林七贤”中的山涛,就曾一次收到鬲县县令袁毅行贿的蚕丝一百斤,且记载表明,当时许多官员都收到一模一样的贿赂。
不过,钱并未真的“人间蒸发”,而是时不时在史书记载中露一下脸,露面次数虽不多,数量却相当可观。
比如前面提到的刘寔,曾在西晋惠帝司马衷时代一次获得“钱百万”的赏赐;山涛在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四年(公元283年)受赐“钱五十万”;司马炎时名臣李熹,在太康年间同样受赐“钱五十万”。这个时代物价低廉,钱又是极端稀罕之物,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铜钱流动,又是演的哪一出?
仔细观察便可发现,上面这些和钱有关的大手笔,全部是皇帝对重臣的赏赐,且刘寔、李熹的“赏钱”,是对二人年老后主动按时请求退休、且一贯操行良好的表彰,而山涛的五十万,更是死后和棺材、寿衣之类一并颁赐下的“抚恤金”。
现今我们上班族按月领取的工作酬劳金,其实就跟古代的月俸、月费是一样的,主要目的也是用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所以人们也就把工资称为“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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