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的这种酷刑,名字优雅,看完后让人不寒而粟

明朝国力之强盛,主要由明太祖朱元璋和他的第四子朱棣所创造。朱元璋曾创立锦衣卫,后虽废除,到明成祖朱棣时期,再次起用,同时设立东厂,两者合称“厂卫”。东厂和锦衣卫作为明朝专属的特务机构,只忠于皇帝,凌驾除皇权以外的任何权力之上,权利之大,自古未有。

厂卫向来神秘无所踪影,刺探各类情报,可以不经批准逮捕任何官员。这并不是厂卫的可怕之处,它让人畏惧的地方,主要在于它设立的“诏狱”。凡进入该狱中的人,往往无生还之可能。狱中酷刑众多,毫无人道可言。

在锦衣卫的种种酷刑里,有一种名为“弹琵琶”的刑罚。这种刑罚听起来很优雅,和琵琶相连,初听起来仿佛一美女手持琵琶,“犹抱琵琶半遮面”,面纱轻盖,长发飘然,给人无法形容的美感。但事实绝非如此,锦衣卫的大狱会有这等美事?

所谓的“弹琵琶”,是锦衣卫拷问犯人所用的最残酷的刑罚之一,犯人听者无不落泪。该刑罚先是将犯人按倒在地上后,用工具固定手脚,使其无法动弹。关于如何固定同样有讲究,不能直接趴在地上,不然乱动容易影响效果;最好的方式是跪倒在地,腿部固定,两手被牢牢锁住。这时候再拖去犯人的上衣,让其摆出不同的姿势,直到犯人的肋骨完全显露出来。这只是第一步,真正的惩罚即将到来。

在犯人的肋骨显现后,锦衣卫便选出刀工娴熟者,将尖刀多次打磨发亮,闪闪发光。这时候持刀者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犯人背上血流成河。尖刀锋利至极,用刀者碰其骨而不断,只让犯人背后血肉模糊,极为残忍。

“弹琵琶”在《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有详细的记载,书中说,“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这是极其残忍的刑罚,每次用完该刑,囚犯哀号满地,背上血肉不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锦衣卫向来以惨毒的刑罚著称,毫无人性,随着明王朝的覆灭,锦衣卫最终湮灭在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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