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达官政策,吴氏家族居住地变迁,变迁路线是什么?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攻下元大都,蒙古皇室北迁,蒙古贵族退出中原政治舞台,明政府开始全面掌握中原政权。尽管元顺帝主动撤出大都,但明朝境内仍然保留了大量的蒙古族民众和追随元朝的军事力量,《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几千里也,资装铠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

这种情况下,粗暴的军事“驱逐”手段,对刚刚掌握政权、百废待兴的明政府来说是不可取的。因此明太祖朱元璋提出,“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开始了对蒙古族为首的境内外少数民族人士的招降和安抚。同年十月,明太祖颁布《克元都后告天下诏》,诏书中提出十项安置事例,其中五项涉及北元民及明朝境内蒙古人、色目人等:元主父子远遁沙漠,其乃颜、蒯突等类素相仇敌,必不能容。

果能审识天命,衔璧来降,待以殊礼,作宾吾家。避兵人民,团结小寨,诏书到日,并听各还本业,若有负固执迷者,罪在不原。残元领兵头目,己尝抗拒王师,畏罪屯聚者,有能率众来归,一体量才擢用。故官及军民人等近因大军克取之际,仓惶失措,生离父母妻子,逃遁他所,果能自拔来归,并无罪责,仍令完聚。朔方百姓及蒙古、色目诸人,向因兵革,连年供给,久困弊政,自归附之后,各安生理,趁时耕作,所有羊马孳畜,从便牧养,有司常加存恤。

在《克元都告天下诏》中,明廷对撤出中原的蒙古官民表达了招抚之意;洪武三年(1360年),明太祖又对旧居漠北的蒙古宗王及部落首领表示招降之意,“直北宗王、驸马、部落臣民,能率职来朝,朕当换给印信,还其旧职,仍居所部之地,羊马孳畜,以便收养。”王雄在认为,“朱元璋的这些理论和政策,从根本上来说并没有超出历代封建帝王以天命论为核心的顺天法古的统治理论,但他摒弃了传统的宣传民族歧视、民族隔离、民族对立的一面,公开主张‘华夷无间’、汉蒙共处,却是一种进步。这种对于缓和民族矛盾,消除由改朝朝换代而导致的蒙汉两族尖锐对立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合理的推测是水资源的短缺迫使吴允诚及其部族离开此地,寻找新的居地,在这一过程中,降明的主张不断增强。

永乐三年(1405年)吴允诚率部归明,“命居凉州”,凉州即今天的武威,自此时至永乐十五年(1417年),史料皆称吴允诚为“凉州都督”,凉州也成为吴允诚家族入明后的第一安居地。吴氏家族自第二代起,随着官职的升迁,居地逐渐分散,并向京畿地区靠找。吴氏家族居地的第二次改变也与明朝的达官政策有直接的关系。明太祖洪武末年,随着明朝边疆安置赌馆数量的增多,加之达官子弟疏于管教,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如甘州张珍上书“素昧武略而骄奢日纵,嗜酒贪淫游猎为务,其与边事略不宄心”因此认为“凡袭职幼官袭改调内地,此圣朝久安之术也。”这一建议,使幼官调离居地卫所卫所为明成祖及后世的一项达官政策。

吴氏家族第二次居地变迁应与之密切相关。吴管者在永乐年间,向明廷申请举家移居京城:“居凉州卫指挥吴管者自陈,愿在京随侍,且举都指挥保住等七十四人,从之。敕甘肃总兵官都督费瓛,遛送其家属赴北京”宣德八年(1433年),吴克忠“奏:每岁禄米于南京仓,关支运载远而家口众。乞于北京仓支米三分,上命行在户部岁于北京支米二百石,不为常例。”,吴克忠所受禄米,因路远运输困难,由南京仓转为北京仓。由此可知,克忠家亦居住在京郊地区;吴管者子吴圮,袭管者定州卫指挥使职。定州卫,今河北省定州市,是河北省的中心城市。克勤子吴琼袭爵后,“户部拨直隶真定府饶阳县地五十顷与广义伯吴琼家耕种”真定府,今河北真定县,明成祖迁都北京后,真定府隶属于京师;吴琮子袭锦衣卫指挥使,居京城。

克忠子吴瑾袭爵后“以顺天府通州田一十顷赐恭顺侯吴瑾”,顺天府,即明清地区整个北京的行政区划;吴瑾子吴鉴镇守陕西,吴鉴子世兴仍在京师多次承担祭祀之务;吴世兴子继爵与孙汝胤、曾孙惟英都曾担任总督,管理京营戎政。除京畿地区外,笔者以为还有一支留在了凉州地区,这可能是史料记载不多答为一支。今武威市金沙乡吴府村,仍保留其家族的一个分支,“直到建国初期,这个村每年都享受‘四轮八昼夜侯伯山水’的特权,祭祀封侯伯的先袓。据上所述,明代河西地区达官吴氏家族居地变迁路线依次是:额济纳旗一凉州一北京及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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