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支奇兵, 选拔门槛比我国特种兵要求都高,需熬过18种酷刑

特种兵在很多人眼里是很神秘的组织,他们每个人都具有较强的战斗力,而且大都掌握很多技能,他们有很好的体能,比一般士兵更善于忍受恶劣的环境。有人说,明朝锦衣卫的选拔像今天的特种兵,这句话对,但也不对,因为两者性质不同。

在古代特种兵的选拔跟今天也差不多,都是从民间选拔最孔武有力的良民入充,进入军队后根据能力和战功升迁,运气好的可能会站在社会上层。

首先,我们从锦衣卫的性质说起。锦衣卫是专门保护皇帝安全的,相当于皇帝的“私家军队”,但这支军队从事的却是见不得人的勾当。锦衣卫的前身为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因为是朱元璋一手建立的,其实最后成了大明朝的“祸根”,也是老朱没想到的。不过当时朱元璋刚即位,迫切需要铲除异己加强他手中的权力,于是把很多权力下放给锦衣卫。

锦衣卫随便逮捕什么人都可以不走司法程序,可以私自审讯,可掌管刑狱。所有我们可以看出,它其实就是一个搜集情报+屈打成招的酷刑机构。

明朝的锦衣卫类似汉武帝时期的诏狱。汉武帝与匈奴作战多年,将国家拖入了战时体制,多用法家酷吏,严刑峻法。汉武帝晚年,诏狱多达二十六所,关押有郡守、九卿一级高官前后达百余人,牵连对象至十余万人。

明太祖担心自己死后,下一代皇帝驾驭不了文武功臣,所以他几兴大狱,假借了若干由头,连杀带整,把辅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差不多灭了个干干净净。这类案子,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如果交给朝官们按法办理,就有可能旷日持久,甚至定不了案。所以就把这些案子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

《明史·刑法志》说:“胡惟庸、蓝玉两(大臣)案,株连且四万(人)。”足见其酷烈程度。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术不正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明太祖自己也知道,酷政不可以为常,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即是功臣都已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他就下旨“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

因为朱元璋的酷烈导致朱棣顺利夺取政权,因为建文帝身边的能臣都被杀光了,建文帝也没得力的人可用,于是被朱棣篡夺了帝位。

而朱棣即位后又要铲除异己,所以锦衣卫在朱棣手里又重新灿烂辉煌。锦衣卫设立后经常四处打听民情,哪怕对皇帝有一点不利的言论,都有可能被特务们抓去受刑,一旦被抓去那可是九死一生,所以当时没人敢议论朱棣。锦衣卫常用的刑具有十八套,夹棍、脑箍、拦马棍、钉指,十分酷烈。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