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对魏吴政权的建立与巩固,发挥什么作用,产生哪些利弊关系?

校事在魏、吴的政治生活中起到了传统监察机构无法调节和制衡的作用。首先,校事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时政权的稳定,巩固了封建君主的统治。校事初置于军中和扩展于官府后,曹魏政权几乎再也没有出现重大叛乱。吴国政权江东化后,不仅使原先的淮泗集团丧失中枢作用,而且极大地威胁着王权。出于维护两种政治力量的相对平衡,在孙权的授意下,校事更多地纠举江东大族,起到了应有的调节作用。在战乱的非常时期,校事的设置对于严明军纪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曹操、孙权正是利用它来加强对派系林立、各怀异志的群臣、属下的伺察和控制,以防止军心浮动和叛离。

其次,校事弥补了传统监察机构的不足,起到了举罪纠奸、揭发不法的作用。三国时期,因为连年战争,粮食十分缺乏,为此曹操曾下令严禁酿酒、饮酒,而尚书郎徐邈“私饮至于沉醉”,问及公务,还胡言乱语。此事被校事赵达告发,幸亏有度辽将军鲜于辅说情,徐邈才“坐得免刑”。三国时期,常规监察趋于瘫痪,司隶校尉,御史中丞等惧怕世家大族势力,不敢纠举不法,而校事“以刻暴为公严,以循理为怯弱”,纠弹无所顾忌,起到了相应的弥补作用。校事检举了许多吏民违法乱纪的事情,看来也确有其事。校事对于巩固和加强正在重建中的王权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对此应给予充分的肯定。随着校事制度的发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其后渐见蒙任,复为疾病,转相仍因,莫正其本。”

校事在长期监察过程中,形成了调查、举报、处理等相对独立的机制,也带来了诸多棘手问题。由于校事直接受命于君主,位卑而权重,这些出身寒门的校事刻意求功,不择手段,在监察活动中滥用职权,甚至无中生有,“重以深案丑诬,毁短大臣,排陷无辜”,成为“吏民之仇”。

首先,校事的监察活动假天子之威,导致政治的腐败和社会的黑暗。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君主一般是任命吹毛求疵,善于搞阴阳两面的小人担任校事,故其本质上具有破坏性。随着权力的膨胀和君主的放纵,其危害性逐渐暴露无遗。校事的监察多以秘密方式进行,以个人的爱憎、好恶为标准,践踏了国家法律,制造了冤案。校事吕壹等人“渐作威福,深文巧诋,排陷无辜,毁短大臣,纤介必闻”,纠举的朱据、顾雍、郑胄等人都查无实据,只不过是因为怀疑或者报复。校事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经济利益,贪赃枉法。曹魏校事刘肇曾向成皋令沐并索要谷物,孙吴校事则“造作榷酤障管之利”,扰乱了国家的经济活动。校事还经常干扰国家正常的行政秩序。魏明帝时,右仆射卫臻曾上疏指责校事越权干政。

其次,校事的监察活动加深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造成阶级内部关系的紧张甚至离心离德。曹魏时期,校事卢洪、赵达等人“数以憎爱擅作威福”,许多大臣只能“含忍而不言”,伤害了皇权的支持者。后来,这些大臣被迫转变政治态度,向以司马氏为首的豪门世族地主集团靠拢。这在曹魏后期皇室与司马氏集团的政治斗争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最后,校事的监察活动往往导致朝野上下明哲保身,人人自危。校事擅作威福,加剧了皇权同高门大族的矛盾。有些大臣惧祸,对政事干脆不闻不问,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态度。赤乌元年处死吕壹后,孙权曾派中书郎袁礼“告谢诸大将,因问时事所当损益。”可大臣都不敢发表自己意见,以不掌民事为由,往陆逊、潘濬二人身上推诿。陆逊、潘濬也心有余悸,不肯给孙权提意见。孙权为此下了一道罪己诏,重叙友情,融洽与大臣的关系。

校事对政治的影响过大。孙吴校事吕壹不仅可以弹劾丞相顾雍,而且竟可以校事对政治的影响过大。孙吴校事吕壹不仅可以弹劾丞相顾雍,而且竟可以操纵丞相的人选,其权力之重由此可见。校事侵犯了国家机构的正常职能,随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监察、司法制度的健全,校事对政治的影响已经渐渐弊大于利了,走向了设立校事初衷的反面,不但没有加强王权,反而削弱了王权。因此,校事的废除在所难免。

校事对于魏、吴两国政权的建立和巩固,都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两国君主对拥有强大宗族势力的门阀官僚集团施行一种特务统治,最终并没有取得成功。这并不说明两国君主的软弱,但至少可以认为这是一种不可取的腐朽政治。由于世家大族的强烈反对,魏、吴两国先后罢废了校事。校事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务监察这一现象反复出现,如北魏侯官、明代东西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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